阜阳监狱“四项措施”强力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时间:2015-09-10信息来源:阜阳监狱作者:

近日,阜阳市文明办印发《关于评选表彰第九届阜阳市文明单位的通知》,为迎接创建验收,阜阳监狱采取四项措施,强力推动文明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监狱成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召开专门会议,对文明创建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和动员,明确此次创建工作由办公室、二十三监区牵头负责,要求监属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认真做好各项创建筹备工作。

二是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在监狱办公楼、社区和生产区通过横幅、宣传栏等形式,围绕“文明礼仪”、“环境美化”、“廉洁从政”、“勤俭节约”、“遵德守礼”等方面进行广泛宣传动员,营造一个“全监动员,人人参与”的浓厚创建氛围。

三是坚持标准,以创促建。认真对照阜文明委〔2015〕6号文件要求,逐一对照创建内容和标准,找出问题和不足,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在接见室、警示教育基地等窗口单位开展文明形象创建活动,同时加强对办公区、社区、监狱大门及围墙的卫生管理,切实把文明创建过程作为提高单位文明程度和民警职工文明素质的过程。

四是求实创新,突出特色。在创建活动中,立足监狱工作实际,始终把文明创建活动与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紧密结合,着重突出监狱在监管安全、罪犯改造、文明执法、队伍建设、民生建设、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工作特色,通过文明创建更好地向社会展现监狱良好形象。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