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柳州监狱生态文明建设,为警察职工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同时为了保持柳州监狱“区直机关文明单位”荣誉和创建自治区文明单位,自2015年7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为期一年半时间,柳州监狱在全监范围内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评比竞赛活动。
一是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监狱党委专门研究制定了针对性强,操作方便的《柳州监狱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评比竞赛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由监狱长和政委为组长,监狱、公司领导班子为成员的环境卫生责任区环境卫生整治评比竞赛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竞赛活动工作的统一领导、工作决策和协调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保障中心,具体负责竞赛活动的日常事务。
二是明确责任区域划分,落实整治内容要求。环境卫生责任区域的划分以党支部为单位,全监划分为18个区域,由党支部组织本支部警察职工落实环境卫生责任区域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整治内容要求分为12项,整治检查的重点是办公区、生活区和公共场所及其周边范围内私自耕种的农作物,私自饲养的禽畜,路、沟、渠散落的垃圾,明显的商业广告、漂浮物、悬挂物等“脏、乱、差”现象,尤其注重对陈年垃圾和卫生死角的检查,要求长期保持整洁、干净。
三是定期验收评比,落实奖励办法。各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力量对责任区域环境卫生进行不定期整治、清理。一般每月不少于二次。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业务部门组成每季度一次的考评小组,根据《环境卫生责任区环境卫生整治评比竞赛验收评分表》的详细要求,每季度对各责任区进行检查考评一次。同时,为奖励先进、激励先进,营造“后发赶超”、“你追我赶”的氛围,制定实行奖励办法,对参加竞赛活动的党支部按考核分数从高到低排列名次,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给予一定奖励,并将竞赛活动情况通报全监。
2010年以来,柳州监狱党委一直将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此次通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评比竞赛活动,再次掀起了建设生态露塘、和谐露塘、文明露塘、幸福露塘的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