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实保稳定 规范促提升――全省监狱监管安全工作持续向好

时间:2015-10-14信息来源:辽宁监狱网作者:

近年来,全省监狱在省委、省政府、司法部以及省司法厅、省监狱局的领导下,切实将确保监狱安全稳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守工作底线,强化首位意识,准确把握监管安全工作的新规律、新特点,不断探索新措施、新手段,强力整治安全隐患、狠抓监管制度落实,监管安全工作水平明显提升。为全省监狱保持持续安全稳定,为辽宁监狱事业的科学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主要工作及成果

近年来,在全省监狱警察职工的共同努力下,监管安全工作创下历史最好水平。其中,2013年全省监狱全部实现了无罪犯脱逃、无狱内重大案件、无狱内重大疫情、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四无”目标,受到司法部通报表扬。截止目前,全省共有16所监狱连续10年以上实现“四无”,有6所监狱连续15年以上实现“四无”。

(一)夯实基础、完备性能,全面升级警戒设施。全省监狱持续加大安全警戒设施升级改造工作力度,坚持满足当前需要和着眼长远发展的原则,不断加强警戒设施的防脱逃、防自杀、防暴恐等功能,使安全警戒水平得到迅速提升,实现了“一年突出一个重点,三年连上三个台阶”。2013年,重点开展了监墙顶部立网的新增和升级改造工作。2014年,重点开展了电网升级改造工作。在凌源二监建成了AB门和监门哨设施达标样板,并召开了现场观摩会。目前全省监狱正在参照样板实施大门升级改造工作。

(二)创新管理、指导实践,大力推进制度建设。省局持续加大监管安全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力度,不断健全和完善各类监管安全制度。通过努力,我省监狱监管安全工作制度体系已基本建立,基本实现了各项工作行为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为监管安全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近年来,主要制定、修改并出台了《罪犯解回管理规定》、《监狱人民警察直接管理罪犯暂行规定》、《罪犯会见管理暂行规定》、《罪犯加班管理规定》、《罪犯物品管理规定》、《罪犯释放管理规定》、《监狱安全警戒设施标准(试行)》、《监狱触发式报警器安装使用规定》、《监狱清监工作管理规定》、《老病残罪犯管理办法》、《监狱大门管理规定》、《罪犯禁闭室管理规定》、《监狱执法证据保全办法》、《关于整治罪犯手机问题指导意见》等14项制度。

(三)靠前指挥、强化督导,深入开展监管检查。为全力推进工作,省局不断加大监管安全检查工作力度,进一步强化靠前指挥,进一步深化实地督导,形成了“局领导分片包干,局机关干部包点”的监管检查工作模式,建立了“安保期间全程督导,其他时期重点督导”的监管检查运行机制。通过深入开展监管安全检查,有效促进了监管制度落实,确保了重要敏感时期的监管安全。同时也使得监管安全工作呈现出“全员参与”的良好局面。近年来,在监管安全检查工作的积极推动下,全省监狱较好地完成了“十八大召开”、“锦州世园会开幕”、“十二届全运会召开”以及每年的“两会”、“春节”“元旦”“国庆”等时期的安保工作任务。近期,又出色地完成了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的安保工作。目前,正在为喜迎国庆和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开展监管检查工作。

(四)规范管理、落实责任,持续整治安全隐患。我们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实行清单管理,创新工作方式、强化责任追究,持续开展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工作,认真开展安全隐患的专项治理工作。一是深入开展清监工作。自2012年9月启动了全省统一“清监行动”,至今已开展25次。二是进一步加强大门管理。重点加强了大门的人员识别和防控违禁品功能。目前,全省已有23所监狱的实行了大门“押证换证”管理,有21所监狱实行了大门全员安检。三是进一步加强禁闭室管理。绝大多数监狱的禁闭室都设立了软包间,进一步增设了监控设施。四是进一步规范会见管理。重点规范了来监会见人员的身份甄别工作,在完善电脑登记和身份证识别的基础上,开发并增设了刑满释放人员查询系统。同时大力推进了会见1对1实施监听。五是进一步规范监舍夜间管理。规范和统一了警察夜间值班模式,推行了值宿罪犯夜间巡更和定时报告。六是进一步规范老病残犯管理。强化了对老病残犯监区的区域封闭管理,强化了对老病残罪犯的全天候巡查,同时启动并有序推进了针对老病残罪犯的执法证据保全工作。

(五)适应形势、强化演练,不断提升处突能力。针对狱情发生的深刻变化,全省监狱切实将应急处突工作摆上了重要日程。成立了监狱防暴队,选拔专兼职干警担任防暴队员,配备了相应的防暴器材。针对监狱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进一步完善了应急处置预案,并开展了实战演练。2014年,我们组织全省监狱重点对监狱大门或会见室发生暴恐开展了系统演练。今年以来,我们以防暴队员快速集结和罪犯点名报数为专题进行了实战演练。通过实战演练,全省监狱的应急处置意识进一步增强,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进一步提升。此外,我们还进一步加强同驻监武警部队的联动,强化突发事件通报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演练,有效提升了监狱协同作战和联合处置能力。

(六)加强研判、防破结合,充分发挥狱侦职能。我省监狱不断加强狱侦工作,加快健全狱侦机构,不断完善狱侦设备,规范狱侦工作机制,使狱侦工作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坚持实行了省局、监狱、监区三级狱情分析会制度。省局每季度、监狱每月、监区每周召开一次狱情分析会。在认真研判形势和全面分析犯情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了对警情分析研判,为科学决策提供了更全面的依据。深入开展危险罪犯排查控制工作,认真落实定期大排查制度,强化对罪犯的危险评估,不断加强狱情收集和案件侦办工作,全省监狱狱侦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二、几点体会

近年来,全省监狱能够在日益复杂严峻的监管安全形势下,不断破解困扰和影响监管安全的各类难题,确保监管场所持续安全稳定,不断提升监管安全工作水平,既有其内在的根源,也存在逻辑的必然:

(一)党委高度重视,为监管安全提供根本保障。做好监管安全工作,核心在领导。各级党委对监管安全工作持怎样的态度,把监管安全工作摆上怎样的位置,既是方向、也是决心,决定着监管安全工作取得的成效。近年来,从省厅、省局到监狱,各级党委始终坚持正确的工作指导思想,始终将监狱安全稳定工作摆在首要位置,始终将监管安全作为监狱工作的重中之重。能够站在讲政治、讲大局高度,科学谋划监管安全工作;能够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稳步推进监管安全工作。各级党委对监管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不仅体现在思想上,而且体现在行动上,做到了在硬件投入上优先考虑,在落实制度上率先垂范,在推进工作上靠前指挥。此外,各级党委能辩证地认识和思考监管安全工作,始终秉持“安全是相对的,不安全是绝对的”,时刻保持清醒,时刻保持警惕,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探索有效措施,推进监管安全工作适应新形势,满足新需求。

(二)深入督导检查,为监管安全注入强劲动力。开展监管安全检查,实施督导是省厅、省局与监狱联动推进工作的重要方式,也是省厅、省局深入基层监狱、了解基层情况、解决实际困难的最佳方式。近年来,这一工作方式在推进监管安全工作中得到充分利用。2013年以来,仅省局开展的安全稳定督导工作就达30余次。通过不断强化督导检查责任,深化了督导检查工作的自觉性和针对性,扩展了督导检查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加大了督导检查工作的力度。通过督导检查,不仅帮助监狱排查出大量监管安全隐患,监督监狱实施有效整改,而且加强了对监管工作的总体指导,确保了各项重点工作得以迅速推进。开展督导检查,已经成为推进监管安全工作的重要引擎。

(三)狠抓制度落实,为监管安全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监管安全,落实制度是根本。纵观省内外曾经发生的监管安全事故,无不暴露出监管制度不落实、打折扣。近年来,全省监狱十分重视落制度实工作,并结合抓制度落实,打造了一系列过硬的工作纪律。落实制度的关键在领导。近年来,全省监狱各级领导同志在落实监管制度方面,做到了以身作则、当好表率、不搞特殊,充分发挥了以上率下、以上示下的作用,形成了良好的制度落实氛围。落实制度,就意味着严格执行制度的各项要求,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就意味着不能随意而为,就要改变错误行为方式。落实监管制度具有艰巨性、反复性和长期性。为此,我们学会长一张“婆婆嘴”,经常督促、实时纠正、久久为功,努力使严格执行制度变成行为习惯;同时,做到有一副“铁石心”认真监督、从严执纪、祛邪扶正,真正使监管安全制度变成铁的纪律。从而,确保监管安全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并发挥作用。

(四)强力整治隐患,为监管安全奠定坚实基础。隐患是事故的源头。整治隐患就是在避免事故;整治隐患的过程,就是提升监管安全工作水平的过程。近年来,全省监狱持续加大监管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始终将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作为提升监管安全工作水平的重要途径,开展了各类监管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清理和整治了大量监管安全隐患。夯实了监管安全工作基础,提升了监管安全工作的内涵。在隐患的排查整治过程中,我们既重视排查整治监管设施方面的安全隐患,又重视排查整治执法管理方面的安全隐患,做到硬件、软件齐抓并举。同时,强化责任落实,建立了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责任清单,实行了责任倒查,确保了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质量。如今,在我省监狱排查整治监管安全隐患已成为一项制度化、常态化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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