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监狱采取措施进一步规范罪犯日常考评工作

时间:2015-11-02信息来源:乌兰监狱作者:

为有效调动罪犯的改造积极性,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狱局的文件精神,乌兰监狱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规范罪犯日常考评工作。

乌兰监狱结合实际,重新修订补充了《乌兰监狱罪犯计分考核细则》,成立了罪犯考核组织机构,明确了考核内容、程序、时间、办法和具体的评分比例。由监狱成立罪犯计分考核评审委员会、监区成立罪犯考核小组和包组民警分别负责每月对各监区及罪犯的日常计分考核。考核以《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为主要内容,分为思想改造和劳动改造两个方面,通过周评议确定罪犯改造表现等次,并以此为依据进行月结。监狱还规定了的具体的考核办法,对老年犯、病残犯、调动的罪犯、受到狱政处分的罪犯等有特殊情况罪犯进行考核。

监狱的举措,进一步规范了罪犯的日常考评工作,有效调动了罪犯的改造积极性,为提高教育改造质量、确保监狱的安全稳定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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