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一支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干部队伍,做到老中青共铸平安,传帮带面向未来,年内,五原戒毒所在近年新招录民警中开展了干部选拔工作。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该所能够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管理办法》,坚持以规范程序为主线,坚决杜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的不正之风。一是牢固树立“三个意识”:细节意识、程序意识和规范意识,严格按程序办事,做到执行程序一道不少,履行程序一道不乱。二是严把“四关”。即把好资格审查关,将不符合条件者拒之门外;把好民主推荐关,认真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凡民主推荐不入围的,坚决不列为考察对象,从源头上防止任用干部的不正之风;把好组织考察关。为了有效防止选人失准、失真现象发生,在民主推荐后,所党委召开会议,集体讨论确定考察对象和考察范围。考察对象确定之后,组成考察组,由分管队伍建设工作的政委任组长,及时发出考察预告,通过不记名投票、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形式,广泛听取大家的意见,全面掌握干部的现实表现,增强了考察干部的准确性;把好讨论决定关。所党委在研究任用干部问题上,坚持做到“三不上会”,即“民主测评结果中可以提拔票未超过到会人数60%以上的不上会、没有考察材料的不上会、没有征求意见的不上会”。
正因为如此,年内提拔的5名副科级干部,没有出现任何争议,均得到民警职工高度认可,为场所稳定建设与发展注入了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