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改造罪犯,坚持因人施教、分类教育、以理服人的原则,采取多元化的教育方法和多元素的教育内容。但是,无论采取何种形式、进行那个方面的教育,都是以沟通为基础的。沟通绩效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教育效果。因为,教育改造是一种入心入脑的主观行为,改造动力源来自于主动作为,还是被动应付,其效果是截然不同的。
沟通,就是人与人、人与群体之间,通过思想、感情的传递和反馈,以求思想达成一致和感情通畅的过程。它是信息传与受的行为,发送者凭借一定的渠道,将信息传递给接收者,以求对方完全理解发送者的意图。沟通既是人际的交流,也涉及组织之间的交流。它有三大要素:一是要有一个明确的目标;二是达成共同的协议;三是沟通信息、思想和情感。
现代管理学认为,管理就是沟通,任何问题都可以通过沟通解决或改善。作为管理者来说,什么能力是最重要的呢?很多管理学家和管理者不约而同的给出了一个相同的答案:沟通能力。罪犯教育过程中如果进行有效沟通,将会为其改造提供强大的动力源。
一、沟通在罪犯教育改造中的重要性认识
一个人若能与他人准确、及时地沟通,才有助于其建立起良好的人际关系。人与人的交流、沟通如果不顺畅,就不能将自己真实的想法传递给对方,会引起误解或者闹笑话。沟通作为一个重要的人际交往手段,在日常生活中的运用非常广泛,其影响也很大。可以说,人际矛盾产生的根源,大多数都可归结于沟通不畅。善于观察的人都知道,猫和狗是仇家,见面必掐。起因就是,阿猫阿狗们在沟通上出了点问题。摇尾摆臀是狗族示好的表示,而这种“身体语言”在猫儿们那里却是挑衅的意思;反之,猫儿们在表示友好时就会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而这种声音在狗听来就是想打架的意思。阿猫阿狗本来都是好意,结果却是好心得不到好报,反而当做了驴肝肺。但从小生活在一起的猫狗就不会发生这样的对立,原因是彼此熟悉对方的行为语言含义。所以若要避免误会、把握意图,必须进行有效沟通。同理,在对罪犯的教育改造过程中,有效沟通显得更为重要。
其一,有效沟通是交流思想、了解犯情的基本手段。罪犯初入监时,很多人都会把真实的自我隐藏起来,要想真正了解他们每一个人的基本情况,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必须具备良好的沟通技巧,才能打开其心扉。
其二,有效沟通是消除隔阂、化解矛盾的基本方法。罪犯在改造过程中,首先会产生一种自闭和防范心理,进而可能会产生一种以攻为守的攻击心理,会不断地产生各种矛盾和摩擦,包括民警在管理过程中产生的误解和矛盾,以及罪犯之间产生的误会和矛盾。
其三,有效沟通是从表象问题过渡到实质问题的基本通道。罪犯的一言一行都可能反映出其心理波动,但是其深层次的原因和其内心世界很难“看”出来,只能通过沟通“挖掘”出来。
其四,有效沟通是激励罪犯,形成健康、积极的监狱文化的有效途径。罪犯改造外化于行的是监管改造的强制措施;而内化于心的动力源则是自觉改造的积极性和改造热情。这种改造积极性和热情需要有一个和谐沟通、健康向上的改造环境加以培育。
二、影响与罪犯沟通绩效的主要因素
(一)主体的不平等导致沟通的隔阂
主体地位上“质”的不平等性。民警与罪犯,一个是刑罚执行者,一个是监管改造对象。这种主体地位的不平等,既不同于行政事业单位的领导和下属;又不同于企业的管理者和员工。笔者认为上述两种关系的不平等应该是存在“量”的差异上,打个比方,好比是在一个平台上,但这个平台只是一个坡面;而民警与罪犯的关系应该存在“质”的差异,他们不是在一个平台上,而是中间隔着台阶的。沟通平台的落差,导致两个主体的沟通就像隔墙喊话,无论在沟通的情景、态度、方式上,还是在接受者的意愿、容忍度上都存在较大的落差。就好像民警在台上不愿意蹲下来,放下架子;罪犯在台下也不愿意就一就,伸上来积极配合。沟通的通道就不会畅通。
(二)传统的理念导致容忍度下降
一是权力本位思想。监狱对人权保护理念的贯彻还存在错误的认识,当前,服刑人员的话语权、申辩权依然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二是义务本位思想,建国以来,我国监狱长期作为“专政工具”而存在,这种强调斗争的思维模式,使受刑人处于人民的对立面,使监狱过于强调受刑人的绝对义务,导致监狱对人格尊严和人权的漠视。义务本位下的狱内侦查模式,使得犯罪嫌疑人供述的自愿性、保持沉默的权利、不受强迫自证其罪的特权、犯罪嫌疑人与国家的平等对抗等理念均无多大现实存在的空间。
受此影响,存在三种误区:一是不乐于倾听,显得不耐烦。认为罪犯就是绝对服从,不应该与民警谈理论道,更不可分庭抗议;不值得花过多的精力去摸清罪犯的内心世界。二是不敢于交流,放不下架子。总觉得应该与罪犯划清界限,不愿意做过多的交流沟通。三是不善于分析,疏于捕捉细节。疏忽大意,不能通过沟通,透过细枝末节,及时捕捉到罪犯改造心路上的蛛丝马迹。
(三)偏执的执法思维导致善待性不足
在“安全压力”越来越大的当下,行刑理念创新也要防止出现顾此失彼和极端化的现象。比如,少数监狱民警受行刑人道主义理念的影响,将人权保护推向极致,不惜牺牲行刑效率;少数民警怕追究责任,出现了对服刑人员不敢管、不愿管等妥协执法现象;较为普遍地是,一些监狱在“安全压力”驱使下,不惜在监狱隔离设施上层层加码。监狱的网格化管理有利有弊,一方面在物化上有利于减少安全隐患;另一方面在意识形态也增加了沟通的隔阂。这些做法,实际上是用罪犯越来越远离于正常社会的手段,去追行刑社会化的目标,形成了手段与目标之间的矛盾,由此产生一些教育沟通弊端。
不坦诚。交流沟通过程中,不是互动式的交流,而是主被动式的询问。导致服刑人员缺乏信赖感。
不宽容。出了问题,多数是问“怎么了?”很少去问“为什么?”更少去问“怎么办?”罪犯犯了错误,往往是一处分了之,不过多深究。
不进行善意推定。监狱在物的方面进行网格化监禁管理,从某种程度上说,影响到民警与罪犯在心理沟通中隔阂――即“不善意推定”,这种不善意推定严重影响了双方的沟通情绪和效果。
(四)刚性的标准导致柔和性降低
随着形势的发展,监管改造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民警在刑罚执行过程中既要做到依法严格执法,保持执法者的威信和尊严;又要体现人文关怀,与罪犯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以便于进行心灵互动沟通。缩小刚性与柔性的反差,难度较大。
(五)繁重的工作导致主动性欠缺
当下,监狱民警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主要体现在:执法标准和要求越来越高,与民警的思维理念和执法能力存在一定差距;执法的程序化越来越规范,与监狱管理的庞杂存在一定差距。监狱就是一个小社会,大到监管安全、生产安全、罪犯教育改造、发展监狱经济,小到吃喝拉撒,大多数基层民警都扮演着多个角色。繁琐的工作使他们无暇顾及也无法主动花更多的精力去和罪犯进行深入细致的沟通。
三、提升罪犯教改中沟通绩效的主要路径
(一)营造真诚和谐的沟通环境
真诚是沟通的基础,缺乏真诚就无法打开罪犯的心扉。首先,场景的设置要温馨宽松。与罪犯的沟通和审讯、询问不一样,可以设置一个温馨的谈话室,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模拟成家庭式会客室。其次,环境氛围的营造要和谐。民警与罪犯的沟通要在尊重其人格的基础上,进行平等对话,语气平和,对等座谈。切不可严厉质问,罪犯站立或蹲倒回答问题,这样只能造成逆反情绪,答非所问,文过饰非。第三,要以诚相待,善良推定。民警要放下架子,坦诚相见。也可以短暂性地淡化身份意识。不可以 “恶”的眼光推定罪犯的一切意识和行为。第四,要敢于担当,值得信赖和依靠。服从和信赖是最好的导师,民警要敢于担当,让罪犯觉得值得信赖和依靠,做罪犯的贴心人,这样他就会言听计从,积极改造。
(二)发挥直接交流的导电作用
根据沟通是否需要第三者传递,可划分直接沟通和间接沟通。直接沟通的优点是便捷快速,不但能够听到语意还能感知多方面体现出情感;缺点是有时受个人情绪影响较大,难以体现信息的对等,比较适合于熟悉的人之间对分歧不大和比较简单问题的快速交流,对实际情况摸底掌握很合适。
其一,直接交流,避免误解。《三国演义》中描写了一个曹操误杀吕伯奢一家的故事:曹操刺杀董卓未成,便与陈宫一道投奔曹父的义兄吕伯奢家求宿。吕伯奢热情接待,上村西沽酒去了。曹操与陈宫坐了很久,忽然听见庄院后面有磨刀的声音后又只听见有人说:捆绑起来杀了!曹操顿起疑心,一下杀死了八个人。当搜索到厨房时,却看见绑着一头待宰的猪。这就是没有当面沟通产生误解的后果。
其二,面对面交流,增强信赖。沟通的过程就是征求意见和建议的过程,通过沟通可以使自己的意见和主张得到罪犯的响应和信赖,通过倾听罪犯的心声可以了解罪犯的感受,制定出符合罪犯实际的状况的改造计划和措施。
其三,直接交流,减少矛盾。通过沟通,可以化解矛盾、消除隔阂,增进相互的了解和理解,获得良好的改造氛围和健康的人际关系。
(三)选择好交流沟通的最佳时机
一是阶段性评审之前。事先沟通,使罪犯对于自己的改造成绩评判有个准确的预期。二是罪犯改造环境调整变化。需要向罪犯说明调整的原因、调整的益处,以及如何适应新的改造环境;同时征求罪犯对于调整的看法。三是罪犯改造表现明显异常。改造表现突然变好或者变坏时,都要及时了解情况,对表现优异的,要对表现突出的方面及时提出表扬,以加强和延续其良好势头。对表现非常差的,询问其遇到什么问题,帮助其找出原因和制订改进措施,并在日常工作中不断给予指导和帮助。四是家庭发生变故。了解家庭情况,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减轻罪犯思想压力,让其感受到执法民警的人文关怀,培养相互之间的感情。五是罪犯之间出现矛盾或冲突时。要了解和分析出现矛盾的原因,进行调解,主要从双方的出发点、对方的优点、对改造的影响、矛盾的无足轻重等与双方分别进行沟通。六是罪犯对民警执法有误会时。如果民警自身执法有欠缺,应当主动道歉,并希望其能谅解。如因罪犯理解有误,需主动向其解释理解有误的地方,帮助其重新认识,切忌指责罪犯或采取不理不睬的态度。七是出、入监时。入监时,在入监教育的基础上,鼓励其树立改造信心,帮助其制定改造计划,调整心态,尽快适应改造环境。出监时,了解其出狱后的困扰和担忧,力所能及地牵线搭桥,帮助指导其就业谋生。
(四)有针对性选择沟通内容
沟通必须对症下药,否则沟通效果不佳。司法部张苏军副部长认为:循证矫正是指矫正工作者在开展工作时,针对具体问题寻找或按照现有的最佳证据(方法、措施等),结合矫正对象的特点和意愿来实施矫正活动的总称。在罪犯管理教育的实际工作过程中,关键解决好“证”和“循”两大问题。其实矫正以循证为基础;沟通也同样以循证为基础。
(五)努力提升沟通技巧
其一、坚持正能量引导,多沟通一些美好的事物。解读积极的改造政策,描绘美好的改造前景,向罪犯作出一个未来的承诺,这样的沟通可以给罪犯以振奋和鼓舞,同时消除只有在犯错误时才进行沟通的印象,使罪犯对沟通持欢迎的态度。
其二、把握好角色,灵活运用建议或者命令的沟通方式。对于执法过程中涉及法律法规或监规队纪刚性的问题,必须使用命令,是必须执行的;一般事项和问题,可以在沟通中多采取意见和建议的方式,易于赢得罪犯的支持和理解。
其三、多表扬少批评,发挥欣赏和肯定的作用激励。要善于发现和寻找罪犯改造中的闪光点,捕捉他的每一点进步和变化。经常肯定和欣赏罪犯的表现和行为,他们就会表现的和你期望的一样。建议作为承包民警,每周至少肯定罪犯一项以上的表现比较优秀的方面。要认识到表扬比批评更有效,强调优点、避免缺点,才能不断的提升和鼓舞士气。即使在批评之前,也要先考虑罪犯的优点并进行适当的肯定,表明自己希望其上进的态度,明确自己是欣赏他的。批评后,要提出对他改改造的建议和希望。
其四、坦诚相见,进行互动、开放式交流沟通。良好的沟通需要双方的真诚,只有讲出自己的真实感受,才能获得真正的理解,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同时,交流沟通问题应当是开放性的,避免出现问答题或选择题,而以讨论的形式进行,创造良好的互动环境,让罪犯愿意表达出自己的真实感受,从而获得真实的答案,以利于民警采取有效的针对性的改造措施,提升教育改造绩效。
(作者:李社义,原任安徽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所长;现任安徽省监狱管理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安徽省法学会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