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戒毒管理局副局长叶成健说,下一步,广西将对四・四模式与十步脱瘾法不断巩固提升,通过完善示范性戒毒所、培养更多专职化警察辅导员、采取政策经费倾斜等措施,逐步建立起有效的激励机制,提升戒毒工作规范化水平。
十步脱瘾因材施教
十步脱瘾法,是2004年年底广西戒毒管理局根据多年戒毒工作经验,结合广西吸毒人员的自身特点及戒毒所的管教要求,创造出的戒毒康复模式,有一套针对即将解教的戒毒人员预防复吸所采取的认知和行为训练方法。
2005年,广西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开始实行十步脱瘾法,实行之初,这项训练法只针对有强烈愿望戒毒人员实行,进行小班式辅导,每个班10人至12人。
由于戒毒人员心理的复杂性和行为的反复性,十步脱瘾法对辅导员的能力和心理要求非常高。广西各戒毒所分别挑选出两名至6名精英警察,兼职担任十步脱瘾法训练班辅导员。
十步脱瘾法训练趋于常态化。目前,广西增加了大班式辅导,面向全体戒毒人员,使每个戒毒人员都可以接受规范化、精细化训练法的治疗。
据广西统计信息服务中心和广西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通过开展追踪调查,85.33%的解戒人员认为十步脱瘾法对戒毒有成效,其中三年操守率为21.09%。
因地制宜效果显现
四・四模式是广西戒毒系统从2011年开始构想实施的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模式,根据戒毒人员在强制隔离戒毒不同阶段的心理、行为特点和矫治需求,设置脱毒治疗期、教育康复期、习艺巩固期、回归适应期四个阶段,对戒毒人员实行动态化管理、针对性训练、全程心理干预、分期段考核四个环节管理,以达到戒毒流程一体化、科学化的工作目标。
叶成健说,四・四模式作为一种广西特色的科学发展戒毒方法,不仅在广西目前的戒毒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而且在未来的戒毒工作中还将承担更多责任。
去年,四・四模式在广西全区8个司法行政戒毒场所全面推行,广西第一戒毒所因开始得早、运行规范,被誉为该模式的样板。受场地、人员的限制,广西各戒毒所因地制宜,尽可能在现有条件下保留四・四模式的精髓,不断提高戒毒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四・四模式给广西戒毒工作带来了可喜的变化。叶成健介绍说,四・四模式对戒毒所的管理提出严格要求,有一种导向作用,促进各所形成良好的戒毒氛围;警察和戒毒人员在四・四模式的影响下展现出新的精神面貌,过去双方对立情绪重,现在变成站在同一条战线上,各所严重违反纪律的情况明显减少;四・四模式还有效推进了民警的专业化建设,倒逼民警掌握专业技能,成为学者型、专家型民警。
两种模式并行不悖
四・四模式和十步脱瘾法并不是两种独立运行的系统,两者之间联系很大。叶成健说,四・四模式其实是一种放大版的十步脱瘾法。十步脱瘾法运行成本低,风险低,实施效果好,在2006年至2009年曾风靡戒毒系统,戒毒人员排队报名、争相参加。推广四・四模式后,戒毒所分设四个区域,戒毒人员和民警要经过四个阶段,扮演四种角色,十步脱瘾法成为四・四模式中第四个阶段回归适应期的课堂教育内容。
目前,四・四模式与十步脱瘾法发展并行不悖,在广西司法行政戒毒所落地、成长并升级。其中,广西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在十步脱瘾训练重点班增加家庭治疗环节,邀请有条件来所的戒毒人员家属与戒毒人员进行面对面、一对一的家庭治疗。目前,广西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已对3名戒毒人员及其家庭进行治疗,均达到预期效果。
广西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分期分批选派医务人员到高校进行艾滋病防治、精神性疾病等医疗专业培训,组织警察参加中国药物滥用防治协会举办的循证戒治与循证矫正等培训班,鼓励支持警察参加心理咨询师培训,全区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心理咨询师占警察总数10.51%,有效提高两种模式中的人员专业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