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镇赉二监狱四项举措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

时间:2015-12-03信息来源:吉林省监狱管理局镇赉分局二监狱作者:

吉林省监狱管理局镇赉分局二监狱明确四项举措,确保《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贯彻到位。

一是理论中心组带学,实行班子成员“讲学制”。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把《准则》和《条例》作为重要的学习内容,每周至少学习一次,每次学习指定一名班子成员讲学,并适时扩大学习范围,将支部书记等纳入参与人员,形成党委带动支部学、领导干部带动党员群众学的浓厚氛围。

二是基层党支部普学,实行党委成员“督学制”。 坚持统一学习计划、统一学习方式、统一学习资料“三统一”的工作原则,以支部为单位成立学习小组,党委成员与学习小组建立“一对一”联系点,开展学习活动。确定考核标尺,按照每名党员干部是否做到“学”有笔记,“思”有对照,“践”有标准,“悟”有体会检查学习成效,着力解决“学风不正”的问题,不断把学习引向深入。

三是专题宣传月深学,实行理论骨干“研学制”。 从2015年11月11日至12月中旬,开展《准则》和《条例》学习宣传月活动。班子成员讲一次专题党课,理论骨干做一次研读宣讲,监狱机关设一个精神高地,对《准则》和《条例》进行多角度、深层次的讲解,使广大党员干部学深悟透,内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

四是践行高标准精学,实行监督问责“保学制”。 学习的目的是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严明纪律,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监狱以《准则》“四个坚持”“四个自觉”和《条例》“六大纪律”做为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运用好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形成压力链条式传导、责任层级式包保和问题倒逼式追责的工作机制和工作常态,为监狱工作目标实现提供坚持坚强政治保证和纪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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