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本领 勇做监管事业的推进者

时间:2016-01-25信息来源:北京市女子监狱作者:

习近平总书记在为第四批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所做的《序言》中提到:“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有本领不够的危机感,以时不我待的精神,一刻不停增强本领”。近期,北京市监狱管理局与北京市女子监狱组织的一系列培训学习活动正是对这一指示的践行。培训不仅带给我们知识的积淀、理论的升华与视野的拓展,还有思想的警醒与引导。

“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在对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中,首先强调的是明确“身份意识”,树立“服刑意识”。那么,我们亦当扪心自问:自己有没有“监狱人民警察身份”的觉悟?有没有正确的“执法与管理意识”?警囚关系模糊、界限不清不是“身份意识”的表现,选择性执法、粗暴式执法、敷衍式执法违背了“执法意识”的原则,松懈学习、本领滞后也无法满足“管理意识”的需求。如今的监狱人民警察责任早已不同以往,既担负着人民警察队伍的治安责任,又承担着与普通警察队伍不同的刑罚执行与矫正任务,分担着刑罚执行的落实者、服刑人员的教育者、劳动生活的组织者等多重角色。自身不正,何以正天下?《监狱法》中提到:“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在特殊的环境下,警察就是服刑人员切身接触“法”、重新认识“法”的唯一途径,只有我们公平正义才能让被监管对象懂“法”,继而守“法”。反之,倘若作为执法主体的我们心无对法律的敬畏与尊重,服刑人员必然竞相效仿,乃至更甚一步。如此一来,何谈“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由此可见,让身份意识与角色意识入脑入心是履行强制性矫正职能的前提之一。

“与人不求备,检身若不及”。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与作风建设中,摆在首位的是“严以修身”,而在与领导、同事的交往中,这一点也尤为重要。“严以修身”是对自己提高要求,是向别人积极学习,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面对领导、同事的教导与批评,视之为瑰宝,仰望之如巨人的肩膀,取长补短、见贤思齐,将他人的经验教训化作自己成长的铺路石。

如习总书记所说:“现在,青春是用来奋斗的;将来,青春是用来回忆的。”今天24小时不眠不休的战斗必将是明天无可替代的回忆,今天孜孜不倦的学习、脚踏实地的工作必将是明天价值连城的财富。“得其大者兼其小”,将自己的人生规划与事业理想同国家、组织的需求结合起来,抓住每一次培训学习的机会,积累每一天扎根一线的经验,探索每一项岗位业务的规律,争做国家的后继者、组织的开拓者、事业的推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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