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监狱警察幸福指数之我见

时间:2016-02-06信息来源:监狱信息网作者:

凌源监狱管理分局直属监区    张晓勇

一、当前监狱警察队伍现状

监狱是一个特殊的工作场所,监狱警察是监狱的执法者,身处封闭的工作环境,面对特殊的工作对象,他们的幸福指数高低直接关系到监狱行刑的质量。那么,监狱警察的幸福指数如何呢?据一项问卷调查显示:监狱警察主观幸福感总体保持在中上等指数范围,高主观幸福感者多于低主观幸福感者,但监狱警察的幸福感程度低于一般社会人群平均水平。另外,30周岁以下的高主观幸福感者人数相对较高,之后随着年龄增长,该数据逐渐下降。

二、监狱警察幸福指数低的成因分析

造成监狱警察幸福指数低的原因是什么呢?笔者认为有以下几点:

1、社会地位待提高。每年春节晚会的主持人向公安警察、部队官兵送出问候,没有监狱警察的份!在某些省份,公安警察烈士的子女享受加分优惠政策,而监狱警察却被忽视,这让那些节假日坚守岗位的战友和因公牺牲的监狱警察家属情何以堪。现行《警察法》职权一章中大部分内容是关于公安警察的,对于监狱警察的规定只在第18条作了“监狱警察…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职权”的原则性规定。可以这样认为,现行多数有关监狱警察的各种待遇都是在打公安警察的擦边球,名不正,言不顺,制定一部属于监狱警察自己的法律已迫在眉睫。

2、工作压力巨大。监狱警察的压力过高,突出表现在:一是工作压力。监狱警察面临生产和监管的双重压力,加班加点,放弃节假日已习以为常,尤其是在当前新的监管环境,服刑人员过度维权多发的现状,各级管理、监察机关对监狱警察的执法要求越来越高,职业风险陡增。二是发展压力。受领导和非领导职数限制,监狱警察的职业发展空间有限,有的警察到退休只是副主任科员,甚至科员,这给当事人带来了压力。三是家庭压力,警察长期与服刑人员接触,很容易形成情感冷漠,与家庭产生沟通障碍和情感障碍。

3、制度体系待完善。监狱系统内部对警察管理严格,注重监狱整体形象,有时忽视警察个体利益。有的规章制度不够接地气,权利义务不平衡,义务多,权利保护相对较少。仅就超时劳动的问题,领导机关、各级监督部门眼睛就盯住了服刑人员是否超时劳动,是否在节假日休息了,而警察长年累月的大量超时劳动却熟视无睹。目前社会各界、主管机关对于服刑人员的权利保护说得多,忽视了对监狱警察的权利保障。监狱警察和同地区财政、金融、公安、检察、法院、政府机关、垄断行业相比,收入仍然存在较大的差距。

4、学习培训缺乏。尚未建立有效的教育培训工作机制,缺乏资金支持,培训工作运转有一定的困难。有时为了完成培训指标,许多监狱也只能应付走走过场,培训只停留在表层,没有收到实效。同时,基层警察配备不足,导致培训时间、精力不足。加之师资、设备、场地等诸多条件匮乏,使青年警察、后备干部的培养工作在方式方法、实际效果上都值得深入探讨。

三、提高监狱警察的幸福指数之对策

一个人的工作是他在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对于监狱警察来说,采取什么样的工作方法,消除各方面的阻力,身心舒畅,提高工作效率和幸福指数呢?笔者认为,为监狱警察搭建快乐、兴趣和事业三个保障平台,是一个良策。

(一)快乐保障平台

快乐是什么?快乐是一种情绪,指人们在感受外部事物带给内心的愉悦、安详、平和、满足的心理状态;快乐是一种表达,是一种收获,当你觉得快乐时,你的活力就会绽放,阳光般笑容将浮出水面;快乐是当一个人在追求目标时达成的理想状态和内心喜悦的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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