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监狱“四举措”抓好2015年罪犯 年终评审鉴定工作

时间:2016-02-29信息来源:监狱信息网作者:

罪犯年终评审鉴定是组织罪犯对年度的服刑改造情况进行总结鉴定、评先评优和制定新的改造计划的教育改造活动。通过评审鉴定,引导罪犯对一年来的服刑改造情况进行总结、评议和鉴定,看到希望,找到差距;帮助罪犯制定改造计划、端正改造态度、明确改造方向、争取更大的改造成绩。并通过评选改造先进,激励后进,营造良好的改造氛围,切实维护监管场所的持续安全稳定。春节前后,包头监狱组织对全监狱罪犯开展2015年年终评审鉴定工作,并采取四项措施,确保评审鉴定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一是高度重视,成立罪犯年终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监狱高度重视罪犯年终评审工作,专门成立了以监狱长为组长,政委为副组长,分管改造工作的副监狱长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改造科,办公室成员为管教五科的正、副科长,切实抓好罪犯年终评审鉴定的具体工作。同时要求各押犯监区也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开展工作。

二是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基本要求和方法步骤。监狱结合实际,制定并下发了评审鉴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要求、条件、方法及步骤;将评审鉴定工作分为动员、个人小结评议、审议推荐、联评审批四个阶段进行。规定各个阶段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确保评审鉴定工作有据可依,程序合法。

三是制定激罚机制,鞭策先进,激励后进。监狱结合实际,对认罪服法、遵守监规、积极改造、月考核达标、年内无违规违纪行为,并积极完成宣传报道任务的罪犯可参加年度狱内优秀报道员、年度表扬、监狱级和自治区级改造积极分子的评选,对获评选为改造先进的罪犯予以一定的物质奖励;同时也规定,半年或一年内如有严重违反监规纪律行为,受警告以上行政处分的,可撤销其所获得的“年度表扬或改造积极分子”称号。充分发挥改造积极分子的典型示范作用,在狱内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改造氛围,积极营造一个稳定有序的改造环境。

四是认真评议,严格考核,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监狱要求各监区要认真细致对每一名罪犯的改造表现进行调查核实,认真按程序要求组织评议推荐公示上报。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置、上报。监狱纪检监察部门、监区纪检、监狱管教五科以及与监区挂钩部门的民警要深入调查研究,对评选结果有与楼层、监区上报的名单不符或者有异议的,要认真复核,及时纠正,防止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切实促进监狱监管秩序持续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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