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检察院检察长黄黎明到高明监狱调研

时间:2016-03-06信息来源:广东省监狱管理局网作者:

近日,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黎明、省监狱管理局纪委书记林映坤、省检察院监所处处长刘金威等人到高明监狱进行工作调研。

黄黎明检察长一行深入监管改造一线,仔细查看了罪犯的劳动、生活、学习三大现场,观看了罪犯的书画作品展,了解了监舍监控系统等信息化安防设备、警察值班模式等情况。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高明监狱向调研组汇报了近年来,监狱与检察机关密切沟通、通力协作,构建信息互通、工作联动、监督有力、执法规范的工作新机制。林映坤书记指出近年来监狱系统执法规范水平不断提高、警察依法履职能力显著提升,得益于驻监检察部门对监狱工作的大力支持与关心,来之不易的成绩是在检察院的大力推动下取得的,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加大对监狱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

刘金威处长提出,虽然监狱和检察机关工作分工不同,但是有一个共同的目标,那就是把监狱这所“特殊的学校”管理好,为此我们必须做到:一是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人民群众对执法的公正性要求很高,涉及到执法公正性的案件极易引起社会大众的关注。二是强化现场监管,确保安全稳定。监狱的安全稳定是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内容,确保监管工作的安全与稳定,需要检察机关和刑罚执行机关共同做好工作。三是加强沟通,防患未然。驻监检察部门要加强与监狱的沟通,善于沟通,敢于监督,把一些苗头性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

黄黎明检察长高度评价监狱坚持依法治监、从严治警,依法行刑、规范管理的工作成效,以及监检两家通力协作,定期联席座谈,打造阳光检务,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工作模式。对推进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驻监检察室对于促进监狱工作,规范执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发挥着积极作用。二是处理好监督与配合的关系。在日常工作中应努力做到早发现、早解决、早处理,抓早抓小。三是加强协作,实现共同目标。《关于加强规范刑罚执行工作的规定》出台后,大家要按照新规定的要求,加强沟通,通力协作,营造信息互通、工作联动的良好局面,共同完成安全稳定、公正执法的工作目标。(高明监狱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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