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第三监狱以“法制”教育纠思想 以“法治”管理正行为

时间:2016-03-23信息来源:监狱信息网作者:

(通讯员 和庆伟)第三监狱在监管改造工作实践中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精神,将“依法治国”方针与监狱工作实际相贴合,以“法制”教育纠思想,以“法治”管理正行为,系统化、可操作化地从思想和行为两个方面直接有效地去管理、矫治、感化服刑人员。

一、法制教育做到了“两结合”。定位法制教育即服刑人员先知法、再懂法,最终才能做到守法。为此监狱充分用好了两个平台,一个是常规教育,通过电教授课等方式向服刑人员灌输法律理论知识、法律常识,并在每半年的思想教育考试中有针对性的设立法律常识题目,以检验成效;另一个是个别教育,通过民警这个更加灵活的平台向服刑人员宣讲法律知识,并且适时提供咨询帮助,正确的去引导教育服刑人员自觉地提升法律意识。其次,是广度与深度上的有效结合,监狱对服刑人员开展法制教育的内容非常宽泛,从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到公民维权常用的《民法》、《合同法》、《婚姻法》、《劳动法》等等都有所涉及。在学习深度上通过典型案例分析,深刻反思自身的违法行为,循序渐进的引导让服刑人员知法、懂法、畏法、守法。

二、法治管理做到了“两规范”。一是监狱从自身制度建设入手,深入分析监管风险点,对一部分监狱管理制度进行了“废”与“立”,进一步完善了服刑人员一日生活制、互监包夹制度,将服刑人员的一切行为纳入管控体系,通过固定服刑人员的日常改造活动、生活习惯规律,塑造、培养服刑人员的遵守执行意识,逐步剔除行为习惯中的劣根性,让服刑人员意识到违规违纪的成本远远高于安心改造所得的实惠,进而从思想和心态上向遵纪守法倾斜,对法律法规产生更多的敬畏感。二是监狱在抓好服刑人员思想教育的同时,更注重通过民警规范的、严格的日常执法行为来促使服刑人员逐步形成遵纪守法的观念,通过民警文明、公平、公正的执法行为与庄严的执法形象引导服刑人员有被动改造向主动自觉改造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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