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河南时首次提出“新常态”的论断。“新常态”的提法虽然最初针对的是经济领域的现象,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人对现实问题和未来挑战的清醒认识,通过逐步系统化成为治国理政的新理念和决策依据,成为阐述中国许多行业领域形势的最生动和得体的热词。综观自刑法修正案(八)的实施到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工作重要指示,到中政委9号文件等,监狱工作也进入了一个新常态。科学认识监狱工作新常态特点,做好监狱工作新常态下的思想准备,主动作为,对于促进监狱工作在新的起点上继续发展进步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一、科学认识监狱工作新常态
当前,监狱工作步入了不同于以往而又相对稳定的新常态,具体可概括为“五高”:
一是安全形势高风险。刑法修正案(八)的实施,部分重刑犯服刑时间延长,加之,新刑诉法规定余刑3个月以上必须收押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政策的调整,使得监狱入口变宽、出口变窄,押犯规模居高不下。加之,涉黑、涉恶、涉毒、涉枪和累惯犯、危顽犯等人数明显增加,这类罪犯恶习较深,顽固性、抗改性、煽动性强,监管改造难度大,给监狱安全造成的隐患长期存在。此外,传染病犯由于病情的特殊性,容易引起犯群恐慌,甚至传播等安全事件,种种因素构成了当下监管安全形势高风险。
二是监管安全高要求。监狱是国家刑罚执行机关,也是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维护国家政权和社会秩序的职责使命,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关系到社会稳定和一方平安,也关系到最大限度增加社会和谐因素、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目标的实现。因此,监狱必须把监管安全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落实,绝对不能出现罪犯脱逃、凶杀、罪犯非正常死亡等狱内重特大案件,必须实现监管、队伍、生产、生卫、执法、行政等全面安全,否则就要承受问责追责之痛。
三是社会媒体高关注。随着自媒体、网络等宣传媒介的普及化、智能化,人们吸收社会信息量呈爆炸式发展。监狱作为国家刑罚执行机关,由于相对的封闭性和神秘性,在当前社会矛盾触点增多、燃点降低的情况下,网络媒体对监狱工作高度关注,使监狱工作成为吸引“眼球”的聚焦点。一些狱内个案通过一些网络不实炒作迅速放大,甚至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公共事件。
四是公正执法高标准。刑罚执行是刑事司法活动的最后一个环节,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提高执法公信力对于监狱机关而言,标准更高、要求更严。特别是随着司法改革逐步深入,依法治监理念深入人心,狱务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所有案件办理都实行终身追责,执法零差错已经成为常态。
五是责任追究高压力。随着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形成了既打老虎,又拍苍蝇反腐倡廉高压态势,无禁区、不封顶,惩治腐败“零容忍”、执行制度没例外,彰显了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近期,司法部针对清缴监内违禁品,出台了“六个一律”,为监狱民警进一步划出了行为红线。加强“高压电”,筑牢“防火墙”,从严治党、从严治长、从严治警将是相当一段时间监狱队伍建设的新常态。
二、认真做好监狱工作新常态的思想准备
新常态是一个新的时期,“新常态”打破了既有的习惯和节奏,可能给我们带来一些不适。新常态下有风险、有挑战、更有机遇。适应“新常态”,必须自觉摒弃“临时应对”,而要做好“长期准备”。
一是进一步夯实理想信念。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习近平同志反复强调:“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 ‘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作为监狱工作者,必须把理想信念这个精神支柱铭刻在心里、融入到血脉、落实到行动,做到困难面前不弯腰、风险面前不畏惧、风浪考验面前坚如磐石,关键时刻挺得直、豁得出。
二是加强党性觉悟锤炼。习近平同志强调:“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我们受党培养教育多年,一定要时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经常重温党章的规定要求,重温入党时的誓言,始终在名利得失面前经得住考验、在人情关系面前能拉下面子、在歪风邪气面前敢瞪起眼睛,公正无私、执法为民,以身作则、言行一致,做一个品行高尚的人、让组织放心的人、让警民服气的人,做一个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积极作为新常态的人。
三是更新理念思维。当前各个领域都在发生复杂深刻变化,如果不能主动适应,就会滞后于时代发展步伐,错失历史发展机遇。要有前瞻意识,始终站在时代发展的制高点谋划监狱发展。要有开阔视野,善于学习借鉴兄弟单位和国内外的有益经验。要善于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将精力和关注点聚焦在为保障监狱安全、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上。要有破旧立新的创新思维,只有带头保持创新的勇气锐气,研究拿出创新的招法对策,才能在攻坚克难中推动监狱建设发展。
三、确立新常态下监狱工作的新作为
作为新常态,要求我们克服工作老路数,摆脱思想老状态。面对高风险,要保持定力。面对高要求,要顺势而为。面对高标准,要迎难而上。面对高压力,要稳住心神。面对高关注,要踏实工作。不嗟怨路远、不束手束脚、不为警不为,扎实做好打基础、谋长远、促发展的工作。
一是要更加把制度建设置于监狱建设的基础地位。紧密结合执法环境的新变化、刑事政策新调整、社会公众的新期待,进一步完善以规范执法权力为基础、以尊重和保障人权为重点、以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为关键的监狱刑罚执行制度体系,切实从实体、程序和时效上确保刑罚执行权规范行使,努力实现监狱刑罚执行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全面梳理修订完善监狱各项管理制度,形成完善的监狱建设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技术标准、标识标准体系,以完善的标准统一、优化、规范人的行为和物的状态,推进监狱各项工作规范高效开展。
二是要更加把监管安全置于监狱工作的重中之重。牢固树立安全为重理念,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健全完善防控、排查、应急处置、领导责任、研判“五项机制”,强化人防、物防、技防、联防“四防一体化”建设,构建完善“人防部署严密、物防设施完善、技防手段先进、联防协调统一”的集管理、防范、控制于一体的监狱管理体系。坚持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常态化,认真做实罪犯危险评估和狱情收集、分析、研判工作,从救火式管教转变为预先嵌入式管教,坚决把各类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把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侦破以预谋阶段。加强劳动改造管理,落实安全生产、劳动工时、劳动保护等制度,合理安排劳动项目和劳动量,深化生产劳动现场“7S”管理,保持安全生产良好势头。强化应急处突工作,健全应急处置工作体系,提高协同处置能力。
三是要更加把教育改造工作置于监狱工作“主业”。监狱是化解社会尖锐矛盾、修复社会法律关系的重要阵地。必须强化教育改造罪犯“主业”意识,认真开展教育改造工作,更好地为维护社会稳定贡献力量。扎实开展好传统文化、道德法制、认罪悔罪、心理矫治和顽危犯教育转化工作,提升罪犯思想品德。加强劳动技能教育培训,提升罪犯回归社会就业发展的能力,确保罪犯心理和基本素质向积极状态良性发展。以“对社会有益、对家庭负责”为目标,激励服刑人员积极投身改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安定因素,为社会增加和谐积极因素。多平台加强社会互动,多角度深化社会了解,多层次赢得社会支持,积极协调地方政府、社区、村委、单位、家庭参与罪犯改造,协同做好刑释人员家庭接纳、接茬帮教、失业保险和就业安置等工作,共同防止因衔接工作不力而使刑释人员危害社会、重新犯罪。
四是要更加把公正执法置于监狱工作的核心位置。全面充实和完善了罪犯分流调动、劳动岗位安排、考核奖惩、分级处遇、减刑假释等重点环节管理,推进制度、标准、流程的严密闭合。加强执法质量考评,推进执法裁量标准化,限制自由裁量权,切实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切实保障罪犯基本权益、畅通罪犯权益诉求渠道。依法界定执法权限和程序,在狱政管理、教育改造、刑罚执行和生活卫生管理之间,形成权责明确、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监狱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加大狱务公开和监狱人民警察纪律公示力度,健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监狱机关内部监督、社会力量监督三位一体监督机制,不开“天窗”、不留“暗道”,让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促进监狱规范执法水平的提升。
四是要更加把队伍建设置于监狱工作的关键环节。紧密结合国家对监狱工作严要求的新形势,教育民警深刻懂得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滥权要追究,不去行使依法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更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谨慎地恪守正当程序,防止权力滥用。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民警、以严的措施管理民警、以严的纪律约束民警,以正风肃纪先声夺人,促进民警敬畏责任、坚守底线。全程抓好民警知责明责、履责尽责、考责问责和廉洁自律工作。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班子成员具体责任的责任体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责任落实。认真抓好执纪建设,拉出权力清单、责任清单、风险清单和负面清单,以“在路上”的心态、“管到位”的常态、“严到份”的状态,对民警行使执法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行跟踪问效,加强对民警公正廉洁和执法日常督查,对违纪行为及时惩戒,拉得下脸、下得了手,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害群之马”,不给违法违纪行为留空间,坚决防止因“破窗效应”进而带坏整个队伍,促进队伍建设良性发展。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战略的深入推进,将为监狱工作带来更新机遇和挑战,新情况、新问题还会不断出现。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平安监狱”“法治监狱”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因应新形势、适应新特点,不断开创监狱工作的新局面,更好地发挥监狱维护国家政权和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