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和部署,规范执法行为,弘扬阳光执法,提高监狱执法的透明度,促进罪犯的改造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改造质量,近日,广西区鹿州监狱结合监管改造教育工作实际,于晚上在全监押犯监区内播放对罪犯提请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的全程录像,以此开展庭审教育活动。
一、鹿州监狱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2014]5号文《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以及司法部新修订的《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通过对罪犯进行庭审教育,全方位多角度向罪犯展示法院案件审理的全部过程,让罪犯“零距离”感受到“阳光执法”,使罪犯对提请减刑、假释的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有更直观的认识和了解,进一步增强罪犯的改造信心,促进罪犯的改造积极性,提升教育效果,提高改造质量。
二、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开展对罪犯的庭审教育是2016年鹿州监狱刑罚执行的一大亮点工作,真实的庭审有利于祛除司法审判活动的神秘色彩,不断增强服刑人员对减刑、假释法律适用的感性认识,同时也树立了公正的司法形象。充分体现了刑罚变更执行审判活动的程序公开、实体公正的理念,形成了公开透明的监督机制,能有效地防止暗箱操作和司法腐败 。鹿州监狱精心策划安排,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庭审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注重主题,创新方式和方法。坚持突出重点主题的原则,在方式和方法上力求多样,使庭审教育工作有的放矢,沿着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积极探索罪犯教育改造和公正执法的新方法、新路子,加大执法监督,增强执法透明度。开展对罪犯的庭审教育,对增强执法透明度,进一步规范民警执法行为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将监狱的执法置于“阳光”之下,不仅能有效打消其他服刑人员的思想顾虑,促进服刑人员端正改造态度,积极投入改造,更能充分体现监狱刑罚执行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四、在此次开展庭审教育活动中,一监区领导、值班民警尤为重视,能按照下发通知要求,精心安排,及早布置,按时组织,服刑人员都能在房间内按顺序就坐,秩序良好,认真观看。其他监区都能按照相关通知,要求,组织服刑人员收看庭审录像,达到预期教育效果,净化改造风气,激发服刑人员改造热情。服刑人员在观看完庭审录像后,反响很热烈,内心得到极大震撼,表示今后一定要好好改造,服从管理,争取早日获减刑,重获新生,踏实做人,做守法公民,此次庭审教育活动是鹿州监狱开展教育改造方式多样化,始终坚持“惩罚和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体现,也是如今监狱教育改造面临的新常态,今后鹿州监狱将每季度定期开展庭审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