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浩特监狱坚持把罪犯矛盾排查化解工作作为维护监管安全稳定的日常工作抓在手上、落到实处,着力健全矛盾排查化解机制并发挥作用,促进罪犯矛盾发现在日常、化解在平时。一季度以来,及时排查化解罪犯矛盾十余起,有力地维护了监狱安全稳定。
一是建立健全罪犯矛盾排查调处组织体系。建立监狱、监区、分监区、包组民警、罪犯班组和互监小组六级矛盾排查调处组织,并确定相应单元矛盾排查调处责任人,教育科为全狱罪犯矛盾排查调处办公室。在罪犯班组和互监小组分别安排服刑时间长、有一定责任心和发现调处矛盾能力的罪犯负责罪犯矛盾排查调处工作,严格明确相应责任,确保罪犯矛盾排查化解工作有人管、有人做、常态化。
二是强化罪犯矛盾排查工作全覆盖。将罪犯之间,罪犯与民警之间,罪犯与监区、家庭、社会及政策之间的矛盾全部列为排查范畴。采取罪犯反映、主动汇报、定期写思想报告和民警翻阅档案、个别谈话、耳目信息员反映、电话监听、会见录音复听、平时观察等手段,全方位排查、梳理和发现罪犯矛盾,确保罪犯矛盾发现在平时、盯控在日常,为有效化解矛盾奠定基础。
三是强化罪犯矛盾分级调处化解。充分发挥罪犯自我调解作用和监区一线民警直接化解矛盾的便利性,使罪犯日常琐碎纠纷和一般矛盾冲突随时随地得到化解。设立监区领导谈心日,主动接受罪犯来访,听取罪犯思想汇报,对罪犯与家庭和社会的矛盾,制定相应方案、集中力量巩坚,把矛盾化解在萌芽和起始阶段。对罪犯反映较为集中、带有一定普遍性的矛盾,由分管管教领导讲明原因、阐明道理、解疑释惑,做好政策宣讲和相应措施落实工作,促进罪犯思想稳定、监管改造秩序井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