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一季度,为适应新形势下监狱警务督察工作的需要,图木舒克监狱积极探索警务督察信息反馈工作机制,出台了“警务督察信息周公布”制度,由此形成了“日反馈、周通报、月汇总”的督察信息反馈模式,即每日对督察出来的隐患问题及时向责任单位和分管监狱领导反馈、汇报,每周一对上周的警务督察信息予以通报、出版一期《警务督察情况通报》,每月对警务督察信息进行一次汇总,警务督察信息反馈机制日趋完善,警务督察效能有了显著提升。
《警务督察信息通报》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通报上周督察机构查处和发现的问题与隐患;二是通报前周对存在问题的跟踪督察情况;三是提出下一步督察的重点和建议。对“榜上有名”的单位及个人,按相关制度规定处理,并将督察结果与单位和个人绩效考核、评先评优工作挂钩,充分发挥了惩戒与教育作用。对督察发现的苗头问题和安全隐患,盯住不放,跟踪整改;对于已经整改的问题,持续关注,防止反弹。对问题较多且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将落实责任倒查,确保整改到位。
警务督察信息反馈机制的进一步完善,有效促进了监狱工作。一是及时规范了警察的执法行为,促进了监狱各项制度的落实;二是《警务督察信息通报》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明确下一步的督察重点,促使各单位自我查纠和自我提醒,督促责任单位及时采取措施落实整改;三是赢得理解与支持,推行警务督察信息周通报制度,将督察工作职能和工作重点公开,并对督察发现问题和隐患与监区领导进行沟通协调,使大家理解督察,接受督察,营造了和谐督察的良好氛围。(撰稿人 图木舒克监狱 史经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