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在格尔木市会议中心召开的格尔木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市动员大会上,根据市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文件《关于表彰2015年格尔木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格政函〔2016〕 6号)精神,授予了青海省柴达木监狱“2015年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模范集体”称号。
一直以来,柴达木监狱创建民族团结工作在上级领导部门和监狱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省州市民族团结会议精神,立足实际,围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以全面实现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以解决问题、共创和谐为重点,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积极营造科学、文明、法治的监管改造环境,将创建过程变为推动地区民族团结事业发展的过程,明确提出了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的工作目标、任务、方法和措施,确保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形成了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良好风气。
柴达木监狱始终把加强民族团结宣传作为加强民族团结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载体,狱属各单位、各部门充分利用“两报一刊”,黑板报、学习园地、标语、宣传展板、简报等形式,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宣传,大力宣传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的重要意义,引导广大民警、职工牢固树立“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五个维护”,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多种角度的方式进行宣传,组织监狱民警、职工学习知晓率达到100%,用真挚的情感演绎出民族团结进步的动人篇章,各项创建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
(青海省柴达木监狱 文/王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