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团监狱系统各监狱组织精干人员认真查阅、核对、审查和复审所属监狱在职民警档案中由于历史各种主、客观原因遗留存在的有些民警个人年龄、工龄、党龄等档案前后记载时间不统一的问题。
他们通过认真仔细自查找出记载差异后,与当事人和原所在当事单位、社政、劳动保险部门核实、补齐有关证明手续,并根据组通字[2006]41号和兵党组发[2006]36号文进行修正、完善做实民警个人年龄、工龄档案。这样,既理清了个人档案历史遗留问题,减少了争议纠纷,夯实了监狱公务员档案基础信息建设,又为他们平稳进入社会养老保险统筹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