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黄丝带制定出台《社会帮教志愿者工作若干规定》

时间:2016-05-11信息来源:河南省黄丝带社会帮教中心宣传科作者:

(特约记者 逯晓菲)为进一步突出社会帮教在服刑人员改造中的积极作用,深入推进监狱工作社会化建设,提高罪犯改造质量,近日河南省黄丝带公益帮教委员会根据《河南省黄丝带帮教计划》,在广泛调研并邀请专家、学者提出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河南省黄丝带社会帮教志愿者工作若干规定》。

《规定》明确,一是帮教志愿者需遵守监狱相关管理规定,不与罪犯建立与帮教工作无关的联系,不与罪犯建立非正常的关系,保持帮教工作的纯洁性。二是帮教志愿者要定期向监狱反馈帮教情况,帮助监狱了解罪犯的思想情况,在帮教工作中,发现可能影响监管安全的情况要立即向监狱通报。三是河南省黄丝带社会帮教中心建立社会帮教情况通报制度,加强与社会帮教志愿者的联系,提高工作成效。四是对临近刑满释放的罪犯,从思想观念、文化学习、或就业技能等方面给予指导、帮助。五是配合监狱人民警察,帮助罪犯加深对罪行的认识,增强罪犯的罪责感。六是努力做好罪犯的家庭工作,沟通罪犯与原生活所在地区的联系,帮助稳定罪犯的改造情绪。七是向罪犯传递社会发展变化的各类信息,帮助罪犯缩短与社会发展的认识差距。八是对确有特殊困难的罪犯,伸出援助之手,帮助解决或缓解实际问题,促进罪犯的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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