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人民警察担负着依法行使职权,对服刑人员管理、教育、挽救职责,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加强对监狱人民警察的执法检查、警务督察工作,是为维护人民警察良好形象、提高执法水平,圆满完成监管改造任务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不断推进,对监狱工作的要求不断提高,服刑人员的增加和构成的日趋复杂。建立有效的警务督察制度,推进警务督察规范化建设,可以有效督促监狱人民警察认真落实监狱各项工作制度和要求,提高监狱规范化执法水平。因此,加强警务督察,是新时期监狱面临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
一、当前监狱警务督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监狱警务督察制度已经全面确立,整体督察工作实现长足发展。对于保障监狱监管安全,提高干警公正执法水平,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监狱警务督察制度运行中还存在诸多问题,制约和妨碍了监狱警务督察的实际效果。
(一)认识上存在偏差和误区,认识不足
一是在具体督察过程中,个别人原则性不强。认为都是同一个单位的,碍于同事关系,抹不开面子,不愿或不敢正常履职督察,对发现的问题往往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或者内部消化的手段加以处理。对存在的违规违纪现象视而不见,放任纵容。
二是理解模糊、配合不力。在工作实践中,有的干警认为警务督察是对个人行为的苛刻约束,认为督察人员到基层就是“挑刺”、“找茬”,对督察工作重要性缺乏正确的认识,很大程度上不支持、不配合,甚至抵触、发牢骚,督察人员中也不同程度存在素质不高,怕得罪人、不积极作为、走过场的现象。
三是没有将警务督察的重要性上升到关系监狱安全稳定的高度。虽然有的领导能够认识到警务督察的重要性,但在实际工作中认为只要业务部门各司其职就不会出问题,以致平时重视不够,造成机构不健全,工作乏力。
(二)警务督察流于形式,督察效果尚待提高
一是警务督察往往是流于形式,做表面文章,忽视对原则性问题的督察,一般只注重对警容风纪、值班备勤等面上工作的督察。工作方法简单,批评的多,表扬的少。给人一种专找毛病和问题的感觉,导致相互间产生矛盾和冲突,损害了正常和谐的督察环境。
二是督察工作无创新、安排不系统,没有督察重点, 眉毛胡子一把抓。督察时无据可依、无章可循, 仅凭领导意志行事,不注重部门协调, 常常是单打独头、孤军奋战,督察效能低。“自己刀削自己的把”做到很难。
(三)队伍建设滞后,执法保障欠缺
监狱警务督察人员素质不高,部分督察人员没有经过专门培训,没有进行必要的岗位练兵, 督察知识和监管业务知识掌握很不够,随意性较多。程序规范性欠缺,执法过程中小到装备、礼仪,大到督察的整个流程,不同情况的违纪的处理衔接、干警维权等,均缺乏统一的制度规范和保障。
二、推进监狱警务督察工作有效开展的建议
监狱警务督察要立足监狱实际,充分发挥警务督察“督察、防范、服务、保障”的作用,以落实制度措施、“六条禁令”为切入点,紧扣基层基础建设和警务督察自身建设这两条主线,突出重点督察,细化常态督察,创新督察方法,推动监狱各项工作发展。
树立正确的督察理念,提升队伍素质。警务督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必须从提高认识抓起,增强各级监狱单位领导督察意识。多数监狱成立时间较长,形成了较为复杂的人际关系,面对由于长期形成的习惯与布局调整之后的高标准、严要求之间存在的矛盾,对警务督察工作来说是个挑战。
如何应对干警对警务督察认识的偏差和抵触情绪,开展好警务督察工作,解决当地督察执法难题。一个有效的办法,就是参考交警异地执法的模式,大力开展异地执法。建议由省局统一安排协调,部署管理,统一行动。消除人情干扰,彻底整治警务督察中的顽疾。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有利于减轻警务督察人员的心理负担。一些干警在当地对违纪行为之所以不敢管,主要是担心管严了,罚重了会给自己添麻烦,让个别人不满意伤感情,甚至担心纠缠、遭报复。如果是异地执法,就无这些后顾之忧,可以放心大胆依法管理,从严查处各类违纪行为。
二是有利于减少说人情的现象。抵制说情风,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很难,特别是警务督察在当地执法,面对来自各方面的说情,也只好在法规面前搞变通。如果是异地执法行动,想说情的不认识外地干警,只好接受处罚,这样就有利于净化执法环境,体现人人平等的原则。
三是有利于打消个别干警优越感。特权也好,关系也罢,在当地都能把事摆平,会给面子,遇到外地的督察向人家提起谁也都不灵了,只好接受处罚教育。开展异地督察行动,会在客观上会打消这些人的优越心理,让他们在接受处罚中去检讨自己的行为,增强依法履职的自觉性。
四是有利于解决当地管理中存在的顽疾。对解决当地警务督察难以解决的老大难问题,异地执法行动有着更多的优势。可以顶住各方的压力,不顾左右的说情,依法处理也不会有人找麻烦,打击报复也难以实现,在从严查处中,这些顽症就会得到有效的遏制。
建议开展异地执法行动时间不宜过长,可以不定期开展。参加异地执法督察的干警,应由省局统一培训,统一标准,领导带队,科学编组。由当地监狱警务督察部门配合。但督查活动应由省局行动小组自行安排,当地督察部门最好不便干涉,进而做到一次出击,在当地就应该产生实际效果,解决一些管理中的难题,这样反复的开展下去,势必产生当地警务督察难以取得的效果。使得警务督察工作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推进监狱各方面的工作顺利开展。
辽宁省康平监狱政治处主任-郭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