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特列克・吐开)近期,新疆第三监狱出台了《第三监狱指挥中心报备制度》,该制度中的报备包括值班名单及出收工、进入监狱重点部位、集合罪犯、罪犯进入民警办公区或民警夜间进入罪犯区域的报备以及特殊事项的报备。
报备事项涵盖了民警看押罪犯每日出收工、倒垃圾、进入菜窖、放风、文娱活动、出入监狱大门和文体活动,以及民警进入罪犯活动区域等一切重要工作内容。《第三监狱指挥中心报备制度》要求第三监狱各科室和押犯监区事后报备应在事情结束后立即上报,最多不能超过5分钟,同时还规范了报备方式及具体内容。
自新疆第三监狱指挥中心报备制度施行以来,为充分发挥第三监狱指挥中心对协调指挥职能,规范对民警执法执勤的监督职能,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障监狱安全稳定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