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川中监狱与新疆第一监狱缔结友好单位

时间:2016-05-23信息来源:新疆第一监狱作者:

(通讯员:董福贵)为了适应新时期监狱工作形势发展需要,加强监狱工作经验的交流与合作,发挥自身优势,共同促进监狱事业的发展,2016年5月13日,四川省川中监狱监狱长曹大东一行10人到新疆第一监狱,签署共建友好单位协议书,双方缔结成为友好合作单位。

新疆第一监狱作为全区监狱系统开展“去极端化”教育工作的试点单位,极探索,勇于实践,去极端化工作得到了中央、自治区领导的高度评价。川中监狱作为四川省关押重刑犯的监狱,在罪犯管理、设施建设等方面具有独特的经验。为进一步加强监狱之间的交流合作,川中监狱意与新疆第一监狱共建友好单位,加强民警队伍建设、监狱文化建设、教育改造工作、生产经营活动等方面的研讨与交流。对此,新疆自治区监狱管理局领导高度重视,副局长王长寿指示:共建友好单位对促进新疆第一监狱乃至四川川中监狱工作,学习先进管理经验,交流工作心得,促进共同发展有积极意义。

在签字仪式上,川中监狱与新疆第一监狱进行了座谈交流,并就下一步如何具体深入扎实开展好友好共建工作进行了协商。第一监狱党委书记、政委孔繁玉提出,两所监狱各方面互补性强,合作空间广泛,随着双方缔结为友好单位,为两所监狱在加强队伍管理、规范罪犯教育管理、劳动改造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创造了更大的空间,必将大力推动第一监狱的工作向前发展。曹大东监狱长表示,随着两所监狱友好关系的正式确立,标志着双方之间的交流合作进入了一个实质性发展阶段,创造了新的更好的合作与发展机遇。川中监狱将以此为契机,认真学习借鉴以第一监狱为代表的新疆自治区监狱系统的成功经验、务实举措,不断拓展合作领域,扩大合作成果,把双方的合作友好关系不断推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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