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互联网时代背景下监狱执法公信力建设

时间:2016-05-23信息来源:广西柳城监狱作者:

内容摘要:随着网络媒体、移动通信等技术的快速发展,博客、微博、手机微信等自媒体已成为当今最具影响力的信息传播方式。在互联网的时代背景下,社会公众已经学会并习惯援用网络媒介行使自己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同时,互联网改变了监狱机关的执法环境,深刻地影响着监狱机关执法公信力建设。提升互联网环境下监狱执法公信力,需要“网上网下”同步进行工作,加强监狱机关自身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加强狱务公开、开展监狱宣传、加强舆情监控,引导正确舆论导向,从而达到提升监狱执法公信力的目的。


 

关键词:互联网   监狱机关    执法公信力   建设


 

监狱机关执法公信力是监狱机关通过监狱管理体制的制定、监狱工作的执行情况和监狱人民警察的行为在社会公众心目中树立起来的公平正义、合法高效、权威可信的形象和影响力,监狱执法的高低是衡量监狱机关获得社会公众的信任、拥护和支持的标准之一。随着技术信息的发展,互联网作为一种公用信息的载体是现今世界最流行、最受欢迎的大众传媒之一。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3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止2015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已达6.88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0.3%,手机网民规模达6.2亿,占比提升至90.1%,无线网络覆盖率明显提升,网民WiFi使用率达到91.8%。现如今,半数中国人已经接入互联网,网络已成为新形势下反映民意、传达民声的重要平台,为公众实现对监狱的知情权,参与、监督监狱工作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便利条件。然而,由于当前执法环境的复杂性和敏感性的增强,个别问题经常迅速演变成公众对整个群体的质疑,如何利用互联网舆论阵地来引导社会公众舆论的正确导向,树立和维护监狱执法公信力是监狱机关当前面临的重大课题。

一、互联网给监狱执法公信力建设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互联网具有使用成本低、不受空间和时间限制、高效快捷、互动性强、信息形式丰富等特点使其犹如一把“双刃剑”,一方面为监狱执法公信力建设提供了丰富的资源;另一方面互联网由于缺乏有效管理机制、引导机制等很容易诱发民众对监狱机关产生负面看法和抵触情绪,在一定程度上使监狱机关执法公信力受到质疑和削弱。

(一)互联网给监狱执法公信力建设带来的机遇

互联网为社会公众了解监狱管理制度、监狱机关工作情况、监狱人民警察履职情况提供了便捷、自由、快捷、高效的途径,在监狱机关和社会公众之间搭起了互动沟通之桥。通过互联网使客观、真实的信息和情况快捷地传递给社会公众,确保信息公开透明;让社会公众即时获取信息,自由的表达意见、见解;社会公众和监狱机关可以通过留言板、在线交流、公开回应网民留言等方式,增强沟通力,有利于增强公众对监狱机关的认同,从而提高监狱执法公信力。

(二)互联网给监狱执法公信力建设带来的挑战

互联网固然有及时、快捷的一面,但是其产生的负面影响可以轻而易举的损害甚至削弱监狱执法公信力。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由于互联网传播速度之快、之广,监狱机关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被曝光后很容易产生广泛的负面影响。例如,据乐思舆情监测中心2015年1月30日发布,2015年1月黑龙江讷河监狱犯人猎艳事件,从1月20日澎湃新闻曝光开始至1月29日,该事件舆情总声量达21609条,其中微博舆情声量11378条,占比例53%;新闻舆情声量6711篇,占比32%;论坛贴吧贴文1564篇,占比7%;微信文章423篇,占比2%。从舆论观点来看,有很多是负面评论的,其中1条“中国的监狱,已经成为好人的地狱,罪犯的天堂”的评论得到众多支持和喝彩。

2.由于互联网缺乏监督机制致使一些不良媒体擅自篡改信息,恶意引导舆论导向,有的网民则任意散播一些虚构、捏造的信息,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例如,2011年9月,河北省深州监狱发生越狱事件,在网民和网媒的推波助澜下,“倒爷向犯人倒卖手机卡、现金、宠物等各种违禁品”等负面不实舆情信息开始充斥网络,并在短时间发酵、升温,引发连锁反应。

3.公众的任意主观性,从众心理影响他们对信息的接收、认知、理解和接受,甚至影响舆论走向。互联网时代产生了比较尴尬的情况:真实信息没有人信、正面信息没有人看,而一些负面信息却在短时间被迅速传播;造谣、虚构、捏造微博信息被转上万次,而辟谣微博转发不到百次。2011年8月18日山东女狱警一起普通治安案件经网络反复炒作,成为影响全国的重大涉狱负面舆情,严重损害了监狱警察的形象和声誉。监狱警察忠诚为民,恪尽职守的正面形象,在网络上很少能体现,而充斥网络的是狱警贪腐、监狱黑暗、司法不公的负面新闻。

二、互联网时代监狱执法公信力建设存在的问题

2007年,司法部专门下发全国监狱信息化建设规划,并在江苏南京召开全国性专门会议,加快推进监狱信息化规划建设。经过多年发展,互联网不仅从观念上广为监狱工作者所熟知和接受,也迅速地与监狱发展紧密融合。2015年4月1日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深化狱务公开的意见》指出,监狱机关要建立完善门户网站和执法办案平台工作制度。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进一步深化狱务公开,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提升监狱机关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各地监狱机关认真落实司法部的意见要求,积极建立监狱机关门户网站、官方微博等互联网络阵地,增强信息发布宣传、在线交流、接受在线咨询问答等,向社会公众提供权威性、专业性、及时性和高效性服务,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监狱执法公信力。但是,在如何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和特点,建设与应用监狱微博和门户网站等还存在许多不足,与社会大众对于了解监狱机关、认知监狱工作的期待和需求还有一定差距,难以起到通过发布权威信息提升监狱执法公信力的作用。

1.思想观念上对互联网的影响力认识不足,未能与时俱进打造监狱工作的舆论阵地。“细微的错误被网络无限扩大”没有引起部分监狱机关和监狱工作人员的重视,思想不够解放,工作创新主动性和能力不高,认识不到开展网络宣传是当前开放、透明、信息化条件下提升监狱执法公信力的重要渠道。

2.监狱网站、微博等网络平台的内容和形式单一,缺乏可读性、可视性和吸引力。有的内容不实用,以形象展示和自我宣传为主,公开信息主要集中在单位日常动态和文娱活动,片面注重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的宣传报道,典型的“报喜不报忧”;只局限对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公布;对于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敏感问题采取回避的态度,对公众关心的相关信息公开程度不够,形式化严重。监狱网络信息传播主要采取下行的、单向的信息传播模式,缺乏足够的上行传播方式和相应的公众信息反馈机制,对于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关注很少。例如某省监狱管理局网站大多为工作信息,没有与公众互动性的项目;某省监狱管理局网站工作动态等内容占据大部分内容,互动中意见征集数量为0个。有的信息更新不及时,某监狱网站最近一次内容更新时间是2012年12月;有的内容没有创新性,有些官方微博绝大部分内容是转发其他微博的内容,缺少独创性。表现形式单一、传统,鲜有通过利用声音、动画、图表等多媒体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展示监狱工作情况,不利于监狱机关利用新媒体维护或重塑执法形象,提升执法公信力。

3.对于互联网的运用缺乏相应的人才。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信息传播的特点决定了它是区别于传统信息传播方式,因此,在思想上、技能上、沟通方式上也有所区别。在这种环境下,信息传播人才需具备复合型的媒体能力和素养,既善于新闻采编,又能掌握网络等新媒体的信息传播规律、技巧,利用网络等媒体发布新闻信息,融入虚拟空间与公众展开互动交流,以达到维护和提升监狱机关执法公信力的目的。但就目前而言,许多基层监狱机关与外界媒体打交道主要是由宣传部门或者政工部门,配备相应人员从事这一工作,但通常人数少,并且身兼数职,仅仅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很难在运用新媒体技术拓宽宣传渠道方面有更新的思路。

三、互联网时代背景下监狱执法公信力建设的对策

提升互联网环境下监狱执法公信力,是一项需要“网上网下”同步、标本兼治的工作。提升监狱执法公信力和治“本”之策在“网下”,根本点和重点是在监狱机关的自身建设;“网上”工作是治“标”之策,充分利用互联网加强狱务公开、开展监狱工作宣传、加强舆情监控,引导正确舆论导向,从而达到提升监狱执法公信力的目的。

(一)“网下”加强监狱机关自身建设

加强监狱管理体制建设,监狱执法建设和监狱人民警察队伍的建设。从三者的内在联系来看,公众首先是通过对监狱警察具体执法行为的信任上升到对监狱机关的信任,再上升到监狱管理制度的信任。

1.不断完善监狱管理体制,健全狱务公开制度、责任追究机制和内部监督机制。通过“阳光狱务”、“监狱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机制进一步拓宽狱务公开领域,丰富狱务公开载体,创新狱务公开形式。牢固树立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意识,通过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质量考核机制、执法质量监控机制、执法责任追究机制,不断强化自身建设,进而促公平、树公信。

2.不断改善监狱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率,规范执法程序,确保执法公正和合法。围绕易发生执法不严、不公、不廉问题的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完美执法规范和制度,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执法工作机制,实现办案工作案前防范、案中规范、案后监督的全方位监督制约机制,促进监狱机关规范化管理,保证每一个执法环节都体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加强执法规范化学习,让每一位监狱警察对自己所从事的执法活动的工作程序、工作要求都能了如指掌,熟练运用,确保办案质量和效率达到有机统一,这是监狱机关建设执法公信力的根本所在,也是最关键、最重要的环节。

3.不断强化监狱警察综合素质培养,提高业务素质、道德素质和纪律素质。监狱人民警察是监狱执法权的最终运用者和实施者,是监狱执法行使的主体。监狱警察能否严格公正地依法办事,能否忠实高效地履行职责,直接关系到法治精神在社会公众心目中的认同程度。因此,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于2016年4月25日在全国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的,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队伍建设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总要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以现代科技手段应用为支撑,加大素质培训力度,引导监狱人民警察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坚守职业良知,强化自我约束,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监狱人民警察队伍,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二)“网上”积极推进门户网站、监狱微薄等互联网舆论平台建设

通过推进门户网站、监狱微薄等互联网舆论平台的建设,“学会通过网络走群众路线”。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多种方式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互联网成为了解群众、贴近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新途径,成为发扬人民民主、接受人民监督的新渠道。”

1、树立正确互联网认识观。不要把互联网看作洪水猛兽而拒之门外,也不要忽视互联网的作用,要充分认知互联网所具有的不为时间、空间的限制性,宣传内容的针对性,新闻的可查阅性,宣传时效的长期性,查询效果的快捷性等特有优势,促进监狱工作的不断发展。

2、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有效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需求。扩大公开事项的范围,除了展示监狱机关日常工作动态、工作业绩外,还不定期就监狱管理制度、监狱刑罚执行和监狱人民警察等相关内容开展网上调查,听取民众意见建议;开展法律知识宣传和监狱机关知识宣传,提升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加深了解监狱机关的工作,主动解疑释惑,全面控制谣言和负面舆论的空间,把网民情绪引导到健康理性的轨道上来。面对网络上的负面信息,主动发出监狱机关的声音而不是被动地进行回应是最有效的策略,闪躲不言甚至不做任何回应都只会让负面新闻发酵出更广、更深远的负面影响。        3、完善监狱网站功能,增进与社会公众互动交流。首先,根据实际情况在网上增加和完善一些便民服务措施。加强互动栏目建设,开设领导信箱、监督信箱,接受公众反映情况;积极开展与网民直接沟通交流活动,例如现场回答的咨询、策划热点话题与网民讨论。其次,鼓励监狱领导主动“触网”,与公众网上交流,加深公众对监狱工作人员的理解,赢得公众的信任。此外,还要主动、积极与其他部门、行业的网站、微薄来往互动。


 

参考文献:

1.《学会通过网络走群众路线》2016年4月1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2、《努力建设一支过硬政法队伍》2016年4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全国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3、2015年4月1日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深化狱务公开的意见》;

4、张倩《遏制网络炒作传播监狱工作正能量的思考》,载《犯罪与改造研究》2014年第2期。


 

作者单位:广西柳城监狱三监区干警  兰家数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