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上午,龙南县司法局无缝对接联络员突然接到赣州监狱电话,称我县南亨籍刑释人员赖某明于5月17日刑满释放,要求我局做好对接工作。
针对突然情况,我局启动无缝对接紧急措施,无缝对接联络员立刻通知南亨司法所,要求尽快协同赖某明所在村村干部及家属,及时赶到赣州监狱进行接洽,确保无缝对接工作万无一失。在此期间,接送干部与县司法局、赣州监狱随时保持联系,做到无缝对接不脱节。至下午4时许,赖某明被顺利接回南亨家中。
据悉,我局无缝对接工作一般由监所提前一个月下发出狱信息,提前做好接送工作安排。如遇紧急情况,启动无缝对接紧急措施,从通知村干部及家属,确定接送干部,到完成接送,整个过程,县局派专人全程跟踪,随时联系,从中做好协调工作,确保我县无缝对接工作“零脱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