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宜州监狱坚持严格按照执法工作规定流程,开展对罪犯收押、释放、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各项刑罚执行工作,确保执法工作零差错。
监狱依法依规开展罪犯收监工作。对各看守所送来的每名新犯,都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收押范围进行收监。认真审查、严格把关收监罪犯“三书一表”等法律文书,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时限完成对收监罪犯身体检查,入监登记,向家属发出入监通知书,及辨认照相工作。做到所有收押罪犯的法律文书齐全、完备,所收押的范围、条件符合法律规定,没有发生错收误收现象。
对服刑罪犯刑满释放工作严格把关。坚持罪犯释放预报制度和罪犯释放信息“两相符”制度。实行罪犯释放工作分监区、监区、监狱“三级把关”原则。分监区、监区提前三个月核对罪犯姓名、刑期、籍贯、家庭住址等情况,提前一个月进行罪犯出监评估,整理好档案,再次核实释放时间,填写《罪犯出监鉴定表》,报刑罚执行部门审核。同时,将每一名刑释人员的情况及有关执法信息材料,寄送当地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实现执法信息无缝对接。
依法严格开展罪犯减、假、保工作。坚持罪犯减刑假释工作 “五审核、一公示”制度,严格按照分监区警察集体研究,监区长办公会议审核,监狱刑罚执行部门审查,监狱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评审,监狱长办公会议决定的流程进行。并在监狱评审委员会评审之后将提请减刑、假释名单及意见在监狱内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主动邀请驻监检察官参与监督,坚持做到考核公正,实体、程序合法,条件、程序、结果公开。在对减刑、假释案件材料的审核中,坚持书面审核与实质审核相结合,各种呈报材料要求齐全、记载完整、装订规范,罪犯的改造表现认定通过与报减罪犯个别谈话、其他罪犯调查证明、分监区管理民警证实等相互认证,确保呈报材料真实、过硬。同时认真开展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清理工作,对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罪犯,及时办理保外就医手续;保外就医情形消失的,依法进行收监。
近年来,所办理的几千件提请罪犯减刑、假释案件及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工作,都做到依法依规公开办理,没有发生违规操作或违法办案的现象,确保了执法工作零差错。(宜州监狱梅明俊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