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浙江台州社区矫正论坛 刑事法学界“大咖”坐而论道

时间:2016-06-20信息来源:椒江司法局作者:

首届浙江台州社区矫正论坛以“社区矫正机构建设与教育矫正”为主题,刑事法学界泰斗高铭暄、陈光中先生,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长高贞、社区矫正局郭健处长及著名专家赵秉志、陈卫东、吴宗宪、王平、郭华、刘强、金川等18名专家,来自上海、河南、广东、贵州、浙江、湖南等地省市社区矫正局长与实务工作人员与法制日报、中国司法编记等100余人参加了会议。

论坛期间,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与台州市司法局签订了《科研合作协议书》,并举行揭牌仪式。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与台州市司法局签订《教学研究基地攻坚协议》,并举行揭牌仪式。

揭牌仪式后,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赵秉志援助主持会议主旨发言。

我国当代著名法学家、法学教育家中国人民大学高铭暄教授和我国当代著名法学家、法学教育家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陈光中教授先生分别作了会议主旨发言。

高铭暄教授充分肯定了此次论坛搭建的学习交流意义和台州市社区矫正工作探索实践中取得的成绩,并表示作为台州玉环人的他为能参加此次论坛感到非常荣幸。

陈光中教授任务2003年至今,我国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认为“在台州参观的三个社区矫正工作点充分体现了台州地区社区矫正工作取得的成就,比我想象中好!”同时指出,社区矫正法尚未出台前,社区矫正经费、人员保障等方面还存在一定阻力。他认为刑事执行部门应做到统一,社区矫正执法队伍需要有人民警察性质,从工作实际出发,对社区服刑人员有一定震慑性。

 随后的第一阶段关于社区矫正机构与队伍建设主题发言中,由司法部预防罪犯研究所监狱工作研究室主任戴艳玲研究员主持,台州市司法局副局长蒋晓军、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陈卫东、浙江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徐祖华、上海政法学院教授刘强先后作了主题发言,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吴宗宪作了最后点评。

蒋晓军副局长作了《台州市社区矫正机构建设的实践与探索》主题发言,介绍了台州市在村、乡、县、市四级分别建立社区矫正监管教育与帮扶组织网络,创建了以村居社区矫正工作站建设为依托,乡镇(街道)执法中队为骨干,县级执法大队为龙头,市级社区矫正管理局为领导,真正落实监管执法、教育矫正和帮困扶助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社区矫正工作体系,实现社区矫正机构的专门化,刑罚执行工作的专职化,工作人员的专业化,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水平。

 陈卫东教授则从社区矫正的性质、社区矫正对象等方面深入分析了社区矫正队伍不能有警察性质。

徐祖华局长认为应准确界定县级社区矫正机构性质职能,大力加强机构专门化、实体化和实战化建设;准确界定司法所职能职责,改革完善县级以下社区矫正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准确界定社区矫正力量构成、任务和性质,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专业化、职能化、正规化建设。

刘强教授我国社区矫正基层机构建设的基本模式设计应把握两个关键点:一是社区矫正的基层专门机构(工作实体)设在县级(县级市、区)(直辖市的社区矫正基层工作机构设在区(县)级),以此类推;二是在隶属关系上向垂直管理方向发展。

 

会议最后还设置了提问环节,与会专家学者与台下实务工作人员就加快社区矫正立法,建立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社区矫正队伍等方面开展了热烈的讨论,并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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