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监狱深入推进个别教育转化

时间:2016-06-29信息来源:安徽监狱网作者:

一是善于运用科学理论和方法。注重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讲究谈话内容的针对性与方式的灵活性,立足解决思想问题与实际问题的目的,运用行为矫治与心理矫治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常规谈话。同时把握谈话的技巧、时机,注重平等互动交流,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二是实施重点分类谈话。针对新入监或服刑监区变更、劳动岗位调换、受到奖励或惩处、服刑人员之间产生矛盾或发生冲突、无人会见或家人长时间不与其联络、行为反常或情绪异常等情况,在关键节点进行主动重点谈话。树立从谈话教育中要质量、要保障、要安全的思想认识。突出抓好“法律知识、思想道德”主题教育,切实解决罪犯实际问题,提高罪犯个别教育工作质量。

三是实行常规性“十必谈”。监区承包民警每月找罪犯谈话记录不得少于12次,分管领导不得少于8次,主管领导不得少于4次。同时依据押犯规模,将全监押犯单位按照服刑人员人数区间划分,每名服刑人员被谈话次数不少于相应次数,并随时做好日记,化解矛盾,事后跟踪教育,及时反馈谈话教育效果。

四是注重民警“言传身教”。克服单一谈话教育模式存在的不足,采取“谈话教育+示范教导”相结合的个别教育方式对罪犯开展谈话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注重言行举止、公正执法等细节,不断潜移默化地影响和教育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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