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源监狱警务督查规范化展现新特色

时间:2016-07-20信息来源:监狱信息网作者:

警务督察是对监狱民警履职执法过程及其结果的约束、监督、纠正和保障,是确保监狱执法工作公正、文明、廉洁的有效措施之一。新源监狱紧扣作风建设年活动和警务督察自身建设这两条主线,突出重点督察,细化常态督察,创新督察方法,不断推进警务督察规范化建设,展现了警务督察工作新特色。

完善机制,增强保障力。监狱坚持每月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警务督察各阶段工作任务,分管领导不定期参与警务督察工作,并制定了规范和改进警务督察工作的具体措施,加强警务督察工作制度建设,以制度规范督察程序和行为,重新修订了《新源监狱警务督察规章制度》并进行制度上墙,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督察中认真填写《警务督察工作日志》、《现场督察记录》、《警务督察定期报告情况表》等,坚持每周不少于四次督察,加强与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反馈督察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与单位抓紧整改与落实;进一步完善警务督察周通报制度,发现查处问题隐患,及时通报,增强警务督察的针对性、时效性,使警务督察不但达到查找问题、督促整改的目的,也起到宣传政策、答疑解惑的作用,使被督察单位和民警能明白督察的过程是帮助基层工作、发现基层好的工作方法和经验、挖掘典型的的过程。

常抓不懈,增强督察力。监狱坚持日常督察与专项督察相结合、警务督察与监管安全生产安全督察相结合、警务督察与优秀基层党支部活动相结合,实行全方位督察,增强警务督察的实效性。加大对民警执行制度的督察力度,重点督察民警贯彻执行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决定决议、规章制度等情况,不断提升民警的执行力;加大对重要时段重点部位的督察力度,重点加强对会见室、重点部位、重要时段和节假日的督察,坚决纠正民警有章不循、有制度不落实、工作随意麻痹轻敌的现象,注重对民警8小时以外的警容风纪、行为规范、警车使用等进行督察,把违令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把督察情况与民警个人目标考核挂钩,建立警察月考核台账,每月定期发放《民警日常考核情况通报》,作为年底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努力使督察结果成为民警发现问题和不足的“显微镜”,成为领导了解情况的“显示屏”,成为民警强化自身约束的“警示钟”。

提高素质,增强履职力。监狱倡导警务督察民警树立“有为才有位”的思想,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要求,大力加强警务督察队伍自身建设,结合监狱工作实际,相应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切实增强警务督察人员的履职能力。建立警务督察例会制度。警务督察队坚持定期召开警务督察例会,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组织开展思想政治、业务知识、实用技能等方面的学习,逐步形成了常态学习运行机制。定期举办各类培训班,如,根据警务督察民警的实际需要,分期组织督察民警业务知识培训,邀请专业教授讲授警务督察知识等。积极倡导个人自学,鼓励警务督察民警利用业余时间自学政治理论、监管改造业务等知识,不断提高个人素质,积极探索警务督察新方法、新途径,为更好的履职打好基础。

措施得力,增强成效力。监狱牢牢抓住警务督察以促进和保障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为目标,全面履行管理职责,积极开展现场监督,充分发挥警务督察对监狱中心工作和民警队伍建设的“督察、防范、服务、保障”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各单位在执行制度和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上有明显加强,民警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奉献意识、履职意识、身份意识、文明管理意识显著增强,监狱民警的着装、执勤佩戴单警装备、言行、礼仪和罪犯三大现场的管理等更加规范,监区民警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有力地推动了监狱监管改造、队伍建设等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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