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钦州监狱2200多名服刑人员在狱内广场集合,参加了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投票活动,履行了自己的选举权。
副监狱长兰一翔在投票开始前发言。他指出,根据《宪法》、《刑法》和《监狱法》有关规定,对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服刑人员,有依法行使选举的权利。为了保障服刑人员这项权利,监狱依法严格组织了此次服刑人员的投票活动。兰副监狱长认为,重视这项工作是对服刑人员这些特殊人群的一种关爱和普法实践,能让服刑人员体验到普通公民享有的选举权,感受到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是生动的法制宣传教育课。
上午8时30分,2200多名服刑人员在狱内广场有序排起了长队,依次参加了钦州市钦北区白水塘、北营社区人大代表换届投票选举。这群特殊的选民们在专用的标箱前郑重地投出了自己庄严的一票。据了解,全部在押的服刑罪犯中,所有没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服刑人员均参加了今年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投票。
为了确保投票活动的顺利进行,钦州监狱党委及有关部门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宪法》、《选举法》和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要求,强化组织领导,通过严密的安排,采取有力措施,组织了此次服刑人员的投票活动。在选举前,监狱已在服刑人员中进行了宣传动员,组织学习了相关法律和选举知识。对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和服刑人员进行了选民登记,发放了选民证。管教线科室、各押犯监区负责人亲自督战,在前期准备、选民登记、投票现场等一些不同时段和重要节点,深入现场督查指导,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对策,依法依规完成了选举投票工作,顺利完成了既定目标,充分实现了保障服刑人员合法政治权利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