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政府对我的宽容,特别感谢赣州监狱和龙南县司法局对我的关心和帮助,我有钱治病了。今后我会更加积极配合司法所,遵纪守法,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回报社会。”龙南县社区服刑人员刘某泣极而语。
社区服刑刘某,2015年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在监狱服刑期间患有严重的老年痴呆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刘某家住龙南县里仁镇,育有两儿一女,大儿子靠在附近工厂打工勉强维持家庭生计,其老婆身体二级残疾,两个小孩正在上学,小儿子在外打工几年来杳无音信,赡养的重担一直由大儿子家来承担,生活压力巨大。司法局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一方面及时协调司法所为其申请办理生活补助,另一方面,积极与赣州监狱取得联系,告知罪犯刘某的病情及家庭生产生活情况,并希望赣州监狱能够考虑罪犯刘某的实际情况,给予刘某必要的医疗救助支持。赣州监狱方面了解情况后立即与刘某家庭取得联系,并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批准给予刘某一万元的医疗救助。此次事件,刘某深受鼓舞,表示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回报党和政府的关爱。
近年来,龙南县司法局高度重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以提高安置帮教成效为基础、以落实衔接管控、强化技能培训为抓手、以整合帮教力量为己任,竭尽全力帮助解决回归人员存在的生活苦难,加大对“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处可去”人员的扶教引导力度,解决其生活困难,帮助其重新就业,形成了司法局具体抓,其他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格局。截至目前,龙南县共接回刑释解教人员598人,衔接率达100%,帮教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