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督察结果运用 强化制度的执行力

时间:2016-10-19信息来源:监狱信息网作者:

2016年以来,鹿州监狱针对厅、局和监狱督察队督察工作发现或反馈的问题,强化督察结果的运用,不断提高警察的执行力。

一是以督察抓落实,确保政令警令畅通。监狱党委高度重视警务督察工作,针对被督察的相关问题,及时在全监狱中层领导会议或管教工作例会进行通报,并提出了相应整改措施,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狠抓制度的落实。针对厅、局督察工作发现和反馈的问题,监狱警务督察队认真履行“监督、查纠、整改、防范、教育”的职责,及时跟踪追踪问责,落实“谁当班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确保制度、领导的决策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确保政令警令畅通。

二是实行现场督察,确保执法公正规范。监狱警务督察队以“教育人、监督人、提醒人、保护人”为目的,以“现场进行时”的方式,认真开展日常督察工作,做到“当面批评、当面纠正、当面记录、当面签字”,使被督察人心服口服,确保执法公平、公正、公开、规范。

三是注重督察结果运用,强化制度的执行力。针对厅、局督察和监狱督察队督察发现的问题,制定了《鹿州监狱督察管理办法》和《鹿州监狱管教工作责任考核办法》,把督察结果纳入到单位的绩效考核,对被督察通报的个人、单位或部门扣绩效考核分,以督察提高警察对制度的执行力和履职能力。

目前,鹿州监狱警务督察工作已被监狱警察所认可,对因违规或履职不到位而被督察的行为,能正确对待并努力加以整改,警务督察工作正扎实有序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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