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工作,11月2日,在宜州监狱四楼会议室召开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工作座谈会,探讨减刑假释各项工作,韦柳军副监狱长主持会议。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围绕关于“一是可视为确有悔改表现或悔改表现突出;财产刑罪犯减刑时依法从严;累犯、毒品再犯、多罪名罪犯 (三个以上含三个罪名),多次被判刑罪犯、刑罚执行期间又犯罪等情形的罪犯减刑;罪犯在减刑考核期内受行政处罚扣减减刑幅度;罪犯有以上多种扣减幅度情形的,累加扣减幅度一般不超过4个月”等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
韦柳军副监狱长就当前办理罪犯减刑、假释案件过程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指出减刑假释案件事关罪犯的切身利益,事关罪犯的改造效果,事关监狱的安全稳定,必须要提高认识,严谨程序,确保相关刑事司法政策的有效实施、做到依法、公开、公正办理罪犯减刑假释工作。并表示宜州监狱将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调查研究工作,推动司法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全面提升监狱刑罚执行工作。
河池市中院审监庭庭长王辉对宜州监狱支持配合法院的减刑假释工作表示感谢,指出要继续加强监狱、法院、检察院三方的沟通与协商,进一步做好减刑假释工作的宣传,让社会了解减刑假释工作,消除疑虑,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公开和透明。
宜州监狱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成员、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河池市人民检察院等15位同志参加了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