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方路司法所将“人文普法教育”贯穿安置帮教工作

时间:2016-12-22信息来源:西夏区朔方路司法所作者:

西夏区司法局朔方路司法所为了加强和规范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在西夏区司法局和朔方路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探索帮教模式,严格执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管理办法》,将“人文普法教育”贯穿安置帮教工作。

朔方路司法所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坚持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管理的原则,对刑释解矫人员进行安置帮教。自2009年以来,司法所在册刑释解矫人员共47人,2016年新接收19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4人,社区矫正期满转帮教15人;帮教率达到100%、安置率达到90%,司法所帮助办理最低生活保障3人,协调提供政府一次性救助等1人,其他安置2人,自主择业41人。帮教率与辖区安置率均达到100%,重新违法犯罪率保持在较低水平,为维护辖区的治安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司法所为安置帮教人员上好“回归第一课”

朔方路司法所为帮助刑释解矫人员排除潜在的负面心理情绪和危险行为倾向,因人施教,分级管理,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教措施,帮助他们健康平稳地渡过“危险期”。在办好安置帮教相关手续后,工作人员与刑释解矫人员进行首次谈话,根据其在谈话中的性格、情绪、爱好等表现情况掌握思想动态,全力开展“一对一”心理健康辅导、社会适应性心理训练、法治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等综合帮教。对其心理上进行一定的疏导,消除其因刚回归社会而产生的思想、生活、婚姻家庭等方面的忧虑,联合社区居委会化解其家庭矛盾,使其树立信心,重新做人,多与社会接触并尽快适应。

朔方路司法所对刑释解矫人员提出要求和希望:时刻坚持守法意识,保证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学会调节、控制情绪,做事要三思而后行,杜绝过激行为引发严重后果。

“人文普法”教育落实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多元化

朔方路司法所积极帮助刑释解矫人员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先解决实际困难后解决思想问题。2016年4月,司法所协调民政部门为3名刑释解矫人员办理低保手续;2016年7月,司法所协调民政办为出狱后举目无亲的刑释解矫人员杨某申请1000元的临时救助,2016年11月,年满46岁的刑释解矫“三无人员”廉某就业处处碰壁来到司法所寻求帮助,工作人员通过互联网帮助其联系企业找到合适的工作。朔方路司法所全力落实各项安置帮教措施,依托民政部门、社区及互联网为刑释解矫人员解决就业、临时救助、廉租房等生活出路问题。

刑释解矫人员之所以再犯罪的主要原因就是回归后不能融入社会,针对大多数刑释解矫人员找不到工作的情况,朔方路司法所实施就业安置多元化,工作人员鼓励刑释解矫人员学习新技能,为大家提供学习业务技术的条件,多渠道、多途径对他们进行技能培训;鼓励自谋创业,增强创业本领,为自主创业者提供合理合法的法律服务,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就业相关条例落实帮扶措施;通过互联网帮助刑满释放人员就业择业,向有关企业单位推荐有一技之长的人才,使就业安置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帮助他们更快更好地融入社会。

朔方路司法所定期“家访”不忘普法宣传

朔方路司法所坚持每季度及重大节日联合社区居委会对辖区内的刑释解矫人员进行一至两次的全面排查,确保底数清、情况明。针对刚回归、有困难、未就业及家里发生婚丧喜事等情况的安置帮教人员,工作人员定期“家访”进行心理创伤抚慰和思想教育,对外出务工的安置帮教人员,多方访问、多渠道掌握其各方面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刑释解矫人员的个人档案。

朔方路司法所在定期“家访”中为刑释解矫人员及其家属送去《婚姻法》、《禁毒知识手册》、《法律援助条例》等各类法律读本,图文并茂,内容生动,同时工作人员现场讲解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刑释解矫人员的法治观念和纪律意识,引导其自觉遵纪守法。工作人员与刑释解矫人员面对面谈话谈心,加强教育引导和对症解疑释惑,使其在思想上感受到党和政府关怀、温暖,克服自卑心理,消除思想负担,早日融入社会。

朔方路司法所坚持“以人为本”的帮扶原则,扎实做好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将人性化关怀和法治教育两相结合,拉近了与刑释解矫人员之间的距离,达到了有效的沟通交流,为提高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质量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促进了辖区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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