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6日,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宜州监狱开庭审理两名涉黑罪犯减刑案件,几十名罪犯到庭旁听,这种庭审模式特别是涉及“三类罪犯”的减刑案件在宜州监狱来说是第一次,因此在监狱内产生了较大反响。 “这回可以安心改造了,不用到处写申请报告了,晚上终于可以安心睡觉了!”在听完庭审后,这些罪犯纷纷表示。到庭参加旁听的警官也对这样的庭审办法和形式表示赞同。
原来,这是宜州监狱与广西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驻监检察室提前谋划,精心准备的一次特殊的“庭审”。利用到监狱开展公开庭审的机会,让相关类别的罪犯参加旁听,作为一次特殊的“专题教育”。
当天,为了保证公开庭审的效果,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还专门邀请了宜州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出庭参加旁听,河池市检察院指派检察员依法全程参与。在庭审中,审判长标准的庭审用词,丰富的讯问技巧,与检察员当庭与申报减刑的两名罪犯和警察证人的设问、提问,让旁听的罪犯领会了新时期的立法精神和法律规定,更明确了自己的改造任务和目标。
“相当于给我们上了一堂让人明白、解疑释惑的教育课”,一名服刑人员说。“这是宜州监狱与河池市场中级人民院、市检察院驻监检察室首次联合举办的“特殊教育课”,效果真的非常好,胜过我们多次的宣讲解释,为这次特殊的庭审点赞!”宜州监狱刑罚执行科周科长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