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法规的衔接和平稳过度工作,确保依法公正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增强服刑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身份意识,激发服刑人员积极改造,根据广西监狱管理局的有关文件通知精神,宜州监狱于12月5日开始,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在服刑人员中开展“最新办理减刑、假释具体应用法律规定”为主题的专题教育活动。
此次专题教育活动的内容主要是依据2016年9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93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通过宣讲和板报等形式来讲清讲明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的《规定》的主要内容及重要意义,教育服刑人员不违规、不违纪、不违法,使他们懂得自己在服刑期间如何表现、如何改造才是正道。
为使“最新办理减刑、假释具体应用法律规定”专题教育活动取得实效,监狱教育改造科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教育计划,对各监区开展专题教育活动进行统一部署,明确了工作要求。一是加大狱内宣传力度。各监区以监区为单位在全监服刑人员中召开宣讲大会,由管教六科科长分赴各监区作报告;出版一期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规定的专题板报张贴于监区宣传栏;在监狱《复苏》报开辟专栏刊登;在监狱广播站开设专题广播栏目。二是组织开展学习讨论会。各监区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以监房为单位组织服刑人员开展学习讨论会。每一名服刑人员都对此次教育活动谈感受,写一篇心得体会,大家形成了积极改造就应该从当下做起,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的共识。三是设立咨询信箱,畅通诉求渠道,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做好为服刑人员答疑解惑和教育引导工作。四是抓好组织领导。监狱加强专题教育活动工作的领导力度,明确职责,并在时间、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充分的保障,保证专题教育活动顺利推进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