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型强戒人员回归社会面临问题及对策研究

时间:2017-01-17信息来源:内蒙古五原戒毒所作者:

【内容摘要】重复型强戒人员回归社会能否成功,事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成败。本文拟就重复型强戒人员基本状况面临问题及提高其适应能力的方法和途径作一探究。笔者认为,提高戒毒人员教育戒治质量是做好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前提,强化戒毒人员行为养成是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基础,提高谋生就业能力是促进其回归社会的关键,过渡性安置帮教基础是促进其回归社会的“跳板”,做好信息对接和跟踪回访工作,是促进其回归社会的桥梁。

正文

重复型强戒人员是指被公安机关对吸毒人员责令社区戒毒无效的情况下,对吸毒人员连续两次或两次以上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的人员。由于受传统观念和社会舆论、就业条件及重复型强戒人员自身身体素质差、就业谋生能力低的影响,他们返回社会后,常常面临社会不认可、家庭不接纳、工作无着落、生活无来源、交往无良友的尴尬局面。结果,其不但不能及时有效融入社会生活,相反会因孤寂无助、就业无门不得不接近吸毒、违法等高危人群,进而诱发他们复吸和重新违法犯罪。其社会危害性大、破坏性强、影响恶劣,形成了社会治安中新的不安全、不稳定因素。因此,重复型强戒人员回归社会能否成功,事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成败。本文拟从促进重复型强戒人员全面发展,提高其适应社会能力,预防和减少复吸和重新违法犯罪率的角度谈点肤浅的认识,以期抛砖引玉。

一、重复型强戒人员的基本特征

据统计,2016年五原戒毒所共收治强戒人员593人,其中重复、难改人员中重复型强戒人员占65%,患病人员中重复型强戒人员占70%,违规违纪中重复型强戒人员占50%,提前解除人员中没有重复型强戒人员。

通过问卷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走访等形式,随机对我所100名重复型强戒人员进行了调查分析,结果如下:

年龄方面,19岁至35岁以下的占42%,35岁至49岁间的占55%,50岁以上的占3%;      

文化程度,文盲占13%,初中以下(含)占30%,高中以下(含)占47%;中专以上10%;

家庭情况,保持夫妻关系占总数25%;有子女的占总数76%;有父母兄弟的占总数92%;基本能够自食其力的占总数24%;与合法公民正常往来的占总数19%人。家庭无收入或靠盗抢等违法手段谋生的占总数67%;家庭年收入1万元以下的占总数16.5%;1至2万元占总数9.9%;2万元以上的占总数6.6%。有就业技能或特长的占25%;

职业情况,教前有固定职业占总数11%;个体户(自由职业者)占总数6%;无业人员占总数83%。

吸毒史,染毒时间10年以上的占42%,5年至9年的占20%,5年以下的占38%;强制戒毒2次的占41%;强戒2次以上的59%。

心理测试,对前途失去信心、缺乏人生进取精神的占85%,情绪两极化明显、认知片面狭隘的占45%,在回答“因为什么原因复吸时”,有81%的吸毒人员选择了“心瘾难除,很难控制对毒品的渴求”,有19%的吸毒人员选择了“受到以前场景的诱惑”、“受到社会歧视”、“生活中突发事件的刺激”等。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目前内蒙古五原戒毒所收治的强戒人员有以下状况及变化趋势:一是重复型强戒人员在强戒人员中比例较大,染毒时间长、复吸率偏高、患肝炎、肺结核以及心、肾等脏器功能衰竭疾病者较多,健康状况较差;二是无业人员占绝大多数,无收入或靠盗抢等违法手段谋生的居多;三是以青壮年为主,单身、离异居多,文化程度较低、生存技能缺乏;四是存在反社会、适应性人格障碍、焦虑、抑郁心理疾患、潜在的社会风险大以及织纪律性和自我控制能力较差等特点。对家庭和社会的稳定和谐破坏性很大,不彻底戒除毒瘾,必为社会治安留下隐患。

二、重复型强戒人员回归社会存在的主要问题

重复型吸毒人员在戒毒场所经过脱毒治疗、矫治康复、巩固训练后回归社会,他们渴望成为正常人,过正常的生活,重新融入社会,希望在社会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因此重新就业就显得非常关键。然而我们在对重复型强戒人员的回访调查中发现,他们在融入社会和重新就业问题上,常常面临着诸多的困难和压力,而容易产生“破罐子破摔”问题。

(一)就业、择业艰难。随着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摆在人们面前的就业机会越来越多,但就业要求员工的科技素质、能力、经验等条件也越来越高。而这对于几进几出戒毒矫治场所的重复型强戒回归人员来讲,只能是“望业兴叹”了,至于择业更是无能为力。

(二)由于毒品长期的毒害和凝结,重复型戒毒人员身患肝炎、肺结核以及心、肾等脏器功能衰竭等各种疾病。在择业过程中,用人单位往往会觉得戒毒人员多病、多事、多嘴多舌,又有违法犯罪记录,对他们产生防备和排斥心理,而不愿意录用,导致戒毒人员自暴自弃,破罐破摔,重蹈覆辙,甚至还会出现敌视社会,报复社会的行为。

(三)不良交际环境成为重复型戒毒人员回归社会重新生活的一大障碍。重复型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常常面临社会不认可、家庭不接纳、工作无着落、生活无来源、交往无朋友,此时如果“难友”和“狐朋狗友”再次相聚,意志力薄弱的或“闲散”时间过长的,往往是一拍即合,就极有可能重蹈覆辙,导致团伙性重新犯罪。

(四)心理落差较大,求富心切,情绪浮澡,自控能力差。加之,社会保障乏力, 造成沉重的心理负担。在“回归人员”中极易形成“在戒毒所有政府管,回家没人要”的不良心理,形成新的心理障碍,进而铤而走险,重新犯罪,再度步入戒毒所。

以上情况表明:“回归人员”面临的挑战是相当严峻的。他们之所以重蹈复辄,固然与个人意志不坚定、主观努力不够有直接关系,也是戒毒场所未能给予其一技之长、社会未给予量身定制的跟踪帮教和就业指导不力,致使他们成为另类“弱势群体”、“危险群体”。因此研究和解决这个问题是构建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重大课题。

三、提高重复型强戒人员全面发展回归社会适应能力的方法和途径

(一)提高戒毒除瘾质量,让戒毒人员摆脱毒魔纠缠是做好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前提。

戒毒难,戒除心瘾更难,因心瘾难断而导致的复吸率高,是当前困扰医学界、吸毒者以及戒治场所的一大难题。但“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除了药物、手术治疗等传统方法外,内蒙古五原戒毒所近年来采取的综合认知疗法对戒毒除瘾的效果亦不可小觑。其主要作法分以下六个步骤:

1、建立关系。选择具有主动性和能交往的且存在心理问题戒毒人员,通过采取真诚坦率的态度、共情式的理解、无条件的积极关注等三种技术来建立良好关系,促进戒毒人员心理成长。

2、寻找症结。在会谈时民警心理咨询师长不断用反响的方式来激发戒毒人员的情感。一再重复戒毒人员在言谈中所表现出来的是最基本的情感,使戒毒人员逐渐认识到自己在这一事件或问题中所克制的消极情感和自我评价,进而顺藤摸瓜找到心理症结。并帮助吸毒者去检讨他所持有的对毒品、对吸毒行为的看法,从中发现其不正确的认知,指出其错误认知的非功能性与病态性。

3、认知重建。督促吸毒者去练习更换这些看法和态度,重建功能性的、健康的看法与态度,以便借此看法和态度来产生健康的心理适应性行为,从而达到戒毒的目的。同时还要改变吸毒者对毒品的认知评价。施治者要让吸毒者充分认识到自己对毒品认知的局限性,尤其应使其理解毒品对人的身心危害的严重性。从而改变自己对吸毒行为的归因偏差,即从“吸了舒服”的归因到“吸了有害”的归因,进而戒断“毒瘾”。

4、学会拒毒。帮助戒毒人员学习训练和量身定制拒毒技巧。通过设计“吸毒高危情境”、进入毒品考验等方式,进行毒品依赖性测试;通过“怎样与过去的‘粉友’相处”,“学会拒绝”,“你打算怎样面对家人的不接纳”等系列情景模拟和假设,引导戒毒人员掌握如何克服侥幸思想,如何理性处世、婉拒毒友,如何远离不良环境,如何打发寂寞空闲时间,如何转移和培养健康兴趣爱好,如何识别和拒绝形形色色的毒品等等,开展防复吸和搞复吸专项训练,增强应对技巧。

5、升华人格。帮助戒毒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成就观,引导其在创业或守业中体现人生价值,体会成功的喜悦;在敬孝感恩、履行家庭责任中再造自我,在繁忙的事业和健康的兴趣爱好中消遣时光。

6、健全机制。建立场所亲情包挟监督体系,形成教育、监督、考核、奖惩长效机制,帮助戒毒人员量身制定亲情监督、事业牵引、师长感召“铁三角戒毒法”,确保戒毒人员在毒友、毒品、毒境的考验面前能够立于不败之地。

我所在戒毒工作方面的系列探索得到《法制日报》《中国普法网》《北方新报》《内蒙古法制报》等媒体报道。

(二)强化戒毒人员行为养成,健全戒毒人员体魄,是做好戒毒人员顺利回归社会的基础。

1、洗脑换心。利用每天升旗仪式之机,用“声声高”的方法,背诵一遍戒毒誓词;在早操前呼喊一遍自编“行为规范三字经”,在每天晚讲评、就餐、队列训练、习艺劳动现场及大型集会(包括运动会)等场合集体唱一首司法部戒毒局编写的《我们从这里起航-戒毒场所教育矫治歌曲》,用潜意识暗示和“模式化”的行为方式,以及日复一日的循规蹈矩巩固训练和阶段性集中观摩演练,不断强化戒毒人员的行为规范意识,巩固规范化建设成果,最终达到“外化于形、固化于制、内化于心”的效果。

2、健全体魄。举办康复健身运动会、心理保健趣味活动,促进戒毒人员体能、心理康复。根据司法部、公安部、卫计委联合颁发的《强制隔离戒毒诊断评估办法》关于生理康复的有关内容,从体能、速度、力量、智力、柔韧性、灵活性等方面设置了队列汇操、田径、球类、体能、智力五大类、二十六个小项,包括规范化队列会操比赛、8字折返短跑、长跑、仰卧起坐、俯卧撑、接力赛、跳远、拔河、铅球、跳绳、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象棋、跳棋、五子棋等等,将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康复训练内容全部纳入竞赛之中,建立促进和检验生理脱毒和体能康复质量的长效机制。同时举办心理保健趣味活动,组织戒毒人员以小组为单位进行“信任之旅(盲行)”、团结之旅(“二个人三条腿”)、链接之旅(“火车快跑”)、协调之旅(“臀部写字”)等寓教于乐的心理保健运动,既能促进戒毒人员间和谐相处、培养团队精神,也能让个体发挥潜能、正确对待成功与挫折。通过这些运动和活动促进和检验戒毒人员生理脱毒及体能康复训练成果,增强戒毒人员、自愿戒毒康复人员体质,为强戒人员回归社会奠定基础。

(三) 学习本领,提高谋生就业能力是做好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关键。

为提高重复型戒毒人员走上社会的生存本领和谋生技能,就要认真落实中央5号文件精神,加大对其社会实用技术的培训力度,鼓励社会职业技能教育力量进所办班培训,鼓励考取各种专业技能资格和等级证书,并把学习成绩作为矫治考核依据,与诊断评估挂钩,培训费用纳入财政专项资金。还可邀请企业、职业介绍中心到“大墙内”召开现场招工会、就业推介会。如内蒙古五原戒毒所以与五原县就业局联办“创办你的企业”培训班为引擎,以种养加、教学用为载体,以培养适应社会重新就业人才为目标,已形成以电脑排线为规模性标志,以手套加工为技术含量代表,以纸张加工以及自种自养为有益补充的戒毒人员习艺项目体系,使戒毒人员熟练掌握了电子产品加工、机器编织、花卉蔬菜种植等技术,使用上自己编织的手套,吃上了自种自养的食品,切身感受到了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价值感和成就感,为他们回归社会后重新就业和融入社会创造了条件。几年来,戒毒人员职业技术教育获证率达90 %以上,据不完全统计,有10余名戒毒人员在我所学到种养加管理技术,解除后成为种植、养殖能手和建材及来料加工业界的小老板,有更多解除人员戒断毒瘾,走上了自食其力、安居乐业的路子。手中有技,心中不慌。上述足以说明就业谋生能力对戒毒人员重新回归社会的支撑作用。

(四)过渡性安置帮教基础是做好解除人员回归社会的“跳板”。按照中央综治委关于创办过渡性安置实体的文件精神,《禁毒条例》第四十一条“自愿戒毒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人员可以自愿与戒毒康复场所签订协议,到戒毒康复场所戒毒康复、生活和劳动。戒毒康复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为戒毒人员提供戒毒康复、职业技能培训和生产劳动条件”。据此,劳动部门和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创办对刑满释放戒毒解除人员实行过渡性安置的实体。鉴此,我所目前正在积极申办巴彦淖尔市社区戒毒(矫正)基地,将本所戒毒工作纳入地方综合治理体系,直接接受五原县、乌拉特前旗、乌拉特后旗等地戒毒期满出所人员、自愿戒毒康复人员和社区戒毒(矫正)人员。我们准备充分利用场所农林牧业生产资源和师资优势,建立集农、林、牧、副、鱼、种植业、养殖业、产品加工业、旅游业等综合配套经营的回归帮教安置过渡基地,实现所企对接无缝化,给解除人员创造良好的社会就业环境,减少和消除社会歧视对解除人员的负面影响。

(五)做好信息对接和跟踪回访工作,是促进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桥梁。整合信息资源,依托公安信息网和刑释解除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全区的刑释、解除人员信息库,建立专用网络平台,实现重复强戒人员从入所到解除的相关信息直接与强制隔离戒毒原决定机关、戒毒人员常居地的派出所、基层安置帮教机构、社区共享,保证有关衔接手续和情况在网上办理。对于目前无法实现信息化的地区,强戒所要及时、准确、规范地把即将回归社会的重复强戒人员的戒治情况、所内表现、技术特长、择业意向、出所评估、实际困难、解除强制隔离戒毒通知书等有关文书、资料有针对性地通过电话联系或函件寄送他们回归后的户籍地或居住地,主要包括强制隔离戒毒原决定机关、派出所、安置帮教机构、社区、强戒人员家属,使戒毒人员的学习成果成为回归社会重新就业和融入社会的一张叫得响的名片。同时,还要认真做好跟踪回访工作。强戒所要与解除人员及其家庭保持经常性的联系,与当地公安机关、禁毒委、安置帮教机构、社区、村委会等密切配合,通过定期寄发“戒毒常识”等宣传资料、专职民警上门走访和辅导、电话及网络交流进行心理疏导等方式,建立稳定的跟踪回访帮教的长效机制。同时,地方在实施接茬、针对性帮教措施时,也要主动把解除人员的操守情况、思想状况、安置情况、就业情况通报给强戒所,以便强戒所进一步完善和改进自身的管理模式。回访中,要注意发现和培育重复强戒人员回归社会后战胜自我、走向新生、勤劳致富、奉献社会的先进典型以及安置帮教的先进做法,并进行总结和宣传,予以表彰和奖励,积极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同时,通过宣传来引导广大群众屏弃对包括重复强戒人员在内的刑释解除人员回归社会的歧视态度,给回归人员更多的帮扶和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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