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新疆喀什教育矫治局(戒毒所)收悉喀治办[2017]1号《关于转发自治区〈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疆公职人员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后,局(所)党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部署,纪检监察室(法制办)工作人员按照通知精神及要求,立即行动,及时与局(所)政治处联系,认真核实全局在编在岗民警和工人总人数,积极同喀什地区司法局普法办负责同志联系,加强沟通交流,在规定的时间节点上,加班加点及时向喀什地区司法局上报《喀什局(所)2017年度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其他人员”登记表》和《网络平台终端单位申购信息表》,并向局主要领导上报缴费申请报告,由财务部门工作人员遵照文件要求定时缴纳学法考试费用,严格按照地区司法局规定时间要求,在28日前将网络学法费用汇款至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并传真《汇款凭证》,有力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为喀什局(所)民警、工人2017年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