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戒毒管理局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规范化建设座谈会精神

时间:2017-03-02信息来源:浙江省司法厅官网作者:

2月27日,浙江省戒毒管理局召开党委会,传达学习全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规范化建设座谈会精神和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戒毒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充分领会规范化建设重大意义、主要任务和关键环节;组织观看各省规范化建设视频短片,准确把握浙江戒毒工作所处的历史方位,力争在全国戒毒工作中继续保持率先发展优势。
会议强调,一是迅速传达学习座谈会精神。继续组织学习司法部副部长刘志强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加强戒毒工作规范化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重大举措,是全面提高戒毒工作水平的迫切需要,是保持场所持续安全稳定的内在要求,切实把全体民警思想统一到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落实领导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处室分工配合,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健全联系点制度和工作督导制度,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二是推进“四四五”模式高质量运行。围绕规范管理工作、戒毒执法、教育矫治、戒毒医疗、康复训练等五个方面主要任务,立足浙江省“四四五”戒毒模式,继续开展纲要规范运行达标考核,推进戒治规范化。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落实分类管理、分级处遇、诊断评估、四区流转;进一步健全戒毒执法,细化执法标准、规范执法流程、强化执法监督,实行执法证据全程留痕;进一步健全教育矫治,严格贯彻《教育矫治工作纲要》,重点强化个案化矫治、网络化考核;进一步健全戒毒医疗,规范生理脱毒区病房式管理、病残人员专区管理,推动远程诊疗系统全覆盖;进一步健全康复训练,坚持效果导向,提高身体康复、心理康复、劳动康复综合质量。三是深化科学戒毒理念。正确认识处理规范和创新关系,在坚持规范的同时注重发挥创新引领作用。开展“科学戒毒行动年”活动,在全系统推广“经颅磁治疗方式”“行为回避训练项目”“情境模拟VR技术项目”,培育优势矫治项目;研究编制《浙江戒毒地方标准》,形成《生理脱毒标准》《心理脱瘾标准》《体能康复标准》等技术性文件,提供浙江素材。集聚社会科研力量,开设“科学戒毒大讲堂”,推进“百名专家场所行”“百名公益大使百场公益活动”,厚植创新因子,充实发展动能。四是构建最牢固安全防控体系。严格执行司法部《戒毒管理规定》、司法部戒毒局《安全管理规定》《安全隐患整治挂牌督办办法》和《安全检查52项要点》。开展经常性检查指导,落实挂牌督办制,防止问题反弹。以完善“五重管理”为重点,建立分级响应制度,明确岗位职责、风险点、管理节点、处置要点等,做到动态全面排摸、问题精准定位、处置及时有效。加强局所两级指挥中心建设,完善“日汇报、周点评”制度,积极探索“人力+科技”“传统+现代”的风险防控模式,实现人防、物防、技防深度融合。五是强化基础保障能力。按照“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要求,大力加强民警队伍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建设,打造“绝对忠诚、干事担当、干净自律、充满活力”的戒毒铁军,为规范化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障。严格落实《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标准》,调整优化场所布局,持续整治物防、技防隐患,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按照“一中心六平台”思路,加快业务数据库和综合管理平台建设,为推动智慧戒毒所建设奠定基础。加强财务装备保障,用好、用足预算资金。主动加强与发改、财政、卫计、民政、公安等部门沟通协调,着力解决好影响戒毒工作开展的瓶颈性难题,为规范化建设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