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所务公开是提高戒毒所执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径

时间:2017-03-25信息来源:内蒙古五原戒毒所作者:

[内容摘要]:全面加快推进所务公开制度,是推进司法公正、提高戒毒执法社会公信力的重要途径。随着信息社会发展水平和人们的法治意识不断提高,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已经被社会高度关注,所务公开已成为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工作不可或缺的一个组成部分。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现行戒毒场所管理体制下,还缺乏一种完善的所务公开体制和监督机制,使得强制隔离戒毒执行过程还欠缺更加有效的监督,影响了强制隔离戒毒执法公信力的不断提高。由此,笔者认为深化所务公开是提高戒毒所执法公信力,乃至预防和遏制腐败的有效途径。本文拟从完善所务公开的监督机制、对所务公开的监督意识培养、队伍建设、运行机制以及有效发挥监督职能作用等方面研究如何加强所务公开工作,进而促进执法公信力的不断提高和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关键词:所务公开 监督 遏制 腐败 提高执法公信力

 

2015年11月12日,司法部下发《关于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所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所务公开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以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依据,以戒毒人员及其亲属、从大、政协、社会公众关注的涉及戒毒人员切身利益的执法问题为重点,及时、准确地公开有关信息,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提高司法行政戒毒机关人民警察的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充分调动戒毒人员接受教育戒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保障戒毒人员合法权益,不断提高戒毒工作水平。

一、实行所务公开,提高戒毒执法公信力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健全完善的所务公开监督运行制度对戒毒场所民警执法是一种保护,同时也是促进强制隔离戒毒执法的公开、公平、公正与效率,提高戒毒所执法公信力,遏制民警违法违纪行为也是一把利剑。

(一)所务公开是确保司法公正的重要途径

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目标。依法治国要求司法必须公正,而戒毒所司法公正的重要途径,是全面深化所务公开以及充分发挥所务公开监督机制在保障戒毒人员合法权益,规范戒毒场所执法行为,提升戒毒场所执法公信力,预防司法腐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由此可见,所务公开是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戒毒场所依法履行职责、接受监督的具体体现;是司法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实现依法治所、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平安中国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也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

(二)所务公开是新常态对戒毒场所工作的必然要求

2017年2月1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指出:公开透明是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具有重要意义。随着信息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舆论对戒毒场所内的执法环节关注度越来越高,特别是戒毒人员及其家属对事关延长或减少强制隔离戒毒期限的日常考核及诊断评估等切身利益的执法环节,尤其关注。全面深化所务公开,已是当前戒毒场所工作新常态下大势所趋。

(三)所务公开是提高戒毒执法公信力和预防和遏制司法腐败的重要途径。

所务公开,使戒毒人员家属及其他社会各界人士,能够及时准确地了解国家禁毒、戒毒法律法规、戒毒场所的方针政策、所内新闻等动态信息,避免因信息不畅而造成的信息中断和丢失,消除戒毒人员亲属和社会公众等对戒毒场所产生的误解,也有利于人大、政协等机构对戒毒场所的执法监督。近年来,司法行政戒毒场所积极开展了所务公开工作,并在一些方面进行了大胆的有益尝试,在提高规范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增强了戒毒场所执法透明度,促进执法公平公正,提升执法公信力,有效调动了戒毒人员戒治积极性,维护了戒毒场所秩序持续稳定。但与党和政府及人民群众,特别是戒毒人员本人及亲属对戒毒场所所务公开的要求和需要相比还存在相当差距。

二、当前戒毒场所所务公开中存在问题分析

自司法部决定推行所务公开以来,司法行政戒毒场所公开强制隔离戒毒执法的依据、过程和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戒毒场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形象,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推进,特别是对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戒毒所所务公开整体工作水平,特别在公开的内容、机制、方式方法等方面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亟需予以完善。

(一)所务公开方式陈旧,无法适应戒毒场所工作新常态。

当前所务公开方式,重视传统方式而忽视现代方式。由于缺少专项资金,目前各戒毒场所所务公开主要依托纸质资料及电子显示屏,如在戒毒人员生活区、会见室设立执法信息(警务)公开栏;在戒毒人员生活区、会见室等场所设置举报箱。运用场所报、所内广播、闭路电视等媒体公布所务公开的内容,建立健全所长、大队长接待日制度,及时接待有关咨询来访;以及向每名戒毒人员、来所探视的家属、来所考察的社会各界人士发放《所务公开手册》等等。条件好的戒毒场所采用了LED电子显示屏、滚屏进行公开。但总体而言,戒毒场所所务公开工作采用信息化手段不多,资金投入少。在信息突飞猛进的时代,显然仅仅局限于这样的所务公开方式已经不能很好满足社会舆论对所务公开的需求,另一方面,社会监督一般情况下也无法进入到戒毒所内履行监督职能,从而弱化了所务公开的效果。如何适应发展新常态,利用信息化技术深化所务公开,成为我们的必然选择。

(二)所务公开内容简单,无法满足社会监督新要求

目前戒毒场所所务公开的内容,重点是戒毒人员延减戒毒期、所外就医的条件、程序、结果以及戒毒人员考核奖惩、伙食费使用等情况。但对执法过程的公开并不够重视,而社会对戒毒场所是否能够严格公正执法,往往看重执法的过程是否透明、公开、公正,因为他们相信,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已经比较完善了,但是否能够严格执行才是关键所在。在2015年司法部《关于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所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 》当中明确提出,视不同需求分类公开执法信息,即:对社会公众,主要公开戒毒场所执法、管理过程中的条件和程序,以及戒毒场所戒毒人员延减期、所外就医执行结果等23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戒毒场所执法领域的重点、热点内容。对戒毒人员近亲属,除向社会公众公开的内容外,还应依法公开戒毒场所对戒毒人员实行分期分级处遇、考评、奖惩等7项具体涉及戒毒人员权利义务的个人信息。对戒毒人员,除向社会公众和戒毒人员近亲属公开的内容外,还应以戒毒大队或中队为单位,向戒毒人员依法公开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管理、教育、心理矫治过程中的法律依据、程序、结果,以及对结果不服或者有异议的处理方式等执法、管理信息。对照以上标准,可显而易见的知道当前所务公开的内容还不够细,无法满足各个层面知情和社会监督的新要求。

(三)所务公开监督机制在预防和遏制违法违纪行为的功能不明显

违法违纪行为的根源是多重的。从所务公开面上来谈,所务信息的公开可能会暴露执法工作中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但是从正常情形来看,如何能够通过所务公开披露这些信息,如何通过监督的作用,使违法违纪行为得到及时制止?所务既然要公开,要想它有真正的意义,就必须要有监督的机制。当前,社会监督被动性监督多、主动性监督少;个体监督多,团体监督少;事后监督多,事前事中监督少;随意性多,程序性少;具体行政监督多,抽象行政行为监督少。只有充实发挥所务公开监督机制在预防和遏制违法违纪中的功能作用,健全完善的所务公开监督运行机制建设,才能构建不想违、不能违、不敢违的公正执法有效机制。

三、完善所务公开监督机制对促进执法公平公正及遏制违法违纪的途径探讨

(一)增强所务公开监督意识,营造反腐败斗争全员参与氛围

在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的监督是最有效、最强大的力量。只有真正让人民群众积极地参与者到强制隔离戒毒执法执行的监督活动当中,司法公正才更具有说服力,徇情枉法、暗箱操作之类的现象才难以发生和发展。一是对社会群众层面的。加强对社会群众的文化法制教育,使社会监督群体树立监督意识,在社会主义法治环境背景下,营造出预防和遏制腐败全员参与的浓厚氛围。二是对戒毒人员家属层面的,进行执法规范方面的积极引导,使他们在所务公开信息当中不仅仅能了解到戒毒人员依法强制隔离戒毒的全过程,还能够在所务公开信息当中,充分发挥执法监督的作用,从而合法有序地预防和遏制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三是对戒毒人员层面的。严格按时司法部《关于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所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规定,依法进行所务公开,同时有效防止戒毒人员个人基本信息不泄露,对他们进行政策宣讲,课堂培训,使之明白所务公开信息的意义,明白个人有权利通过合法途径,了解自身信息,并对所务公开信息有监督权。

(二)建立完善所务公开执法监督员机制,打造一支高素质执法监督员队伍

所务公开与预防和遏制腐败的结合点,在于有一整套的所务公开执法监督机制,通过完善的执法监督运行机制发挥所务公开在预防和遏制违法违纪中的积极作用。一是要建章立制。主管部门要明确所务公开执法监督的法律地位,使社会各界提高对这个队伍的认识,树立所务公开执法监督的权威。戒毒所要建立《依申请所务公开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所务公开监督救济制度》《大队长每周接待戒毒人员亲属制度》等有利于所务公开健康发展的工作制度。

二要成立机构,成立所务公开执法监督机构,组建人大、政协、公安、司法各部门人员、公证机关人员、戒毒人员指定代理律师、家属、社会民主人士等方面组成的执法监督队伍,使所务公开执法监督彰显司法民主和公正。三要强化培训。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工作专业性强、涉及面广,为确保监督员具备从所务公开信息发现违法违纪行为的能力,有关机关可进行任职培训,必要时进行专项培训,便于监督员了解和发现监督线索,有利于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确保强制隔离戒毒执法公平公正,提高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公信力。同时,让所务信息公开的监督机制真正成为预防和遏制腐败的有效方式。

(三)完善所务公开监督运行机制,发挥执法监督职能作用

完善所务公开监督机制,是实现所务公开反预防和遏制违法违纪功能的基础,完善的所务公开监督运行机制,笔者认为应当包括实施机制、互动沟通机制、奖惩机制,这三个方面与遏制腐败相辅相成、环环相扣,缺一不可。

1、常态化的监督实施机制。笔者认为应该为所务公开提供实施监督的条件和手段,应该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一是从制度上形成对所务公开的常态监督,有公开就应该有监督,才能让公开的信息起到公开的效果。二是从内部上形成对所务公开的长效监督,对戒毒场所机关工作人员参与过问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实行全程留痕制度,使所务公开的监督工作追踪到每个人。三是从外部上形成对强制隔离戒毒执行的有效监督,通过执法监督员监督,律师监督、家属监督等制度的完善,提升所务公开对预防和遏制违法违纪的积极作用。

2、经常性的互动沟通机制。监督要在预防和遏制违法违纪中永葆活力,取得理想效果,就必须有设计科学运转协调机制作保障。互动沟通就是指所务公开监督主体基于共同的需要,在一定的规范和条件之下,通过直接或间接的途径,所进行的交互性的信息传递和共享,以规避各主体监督过程中的盲目性和不规范性,有效整合各监督主体之间的利益,使所务公开的监督运行机制发挥出违法违纪的最大能量。

3、合理有效的监督奖惩机制。实施所务公开的奖惩机制,一方面可以使执法监督行为受到一定约束,另一方面,通过奖优罚劣,起到辐射带动作用,真正激励执法监督员在所务公开当中发展有用线索,起到遏制违法违纪乃至腐败的作用。完善所务公开监督奖惩机制,首先要制定科学合理的监督奖惩原则;其次要严格按照奖惩依据实施奖惩;再次要选择合理有效的奖惩方式。

(四)运用监督有价线索,提高所务公开在遏制腐败中的积极作用

所务公开监督机制是向司法特权宣战的群众性举措,也是司法机关对自身的一次深刻的自我变革。一整套所务公开监督机制,不可必免地成为遏制违法违纪的一把利剑,让违法违纪行为无处藏身,使公平正义的阳光普照戒毒场所。要使所务公开真正起到遏制违法违纪的作用,最关键的一点是如何运用监督机制所发现的有价线索。一是成立深化所务公开工作委员会,由主要领导任主任,相关职能部门参加,并明确牵头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深化所务公开的各项工作。同时明确所务公开工作的工作程序和相关部门职责,建立健全所务公开工作的考评机制,定期组织专项督导检查,把所务公开工作实际效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个人工作绩效的重要标准。二是开设举报绿色通道,充分利用信息化背景下的新媒介平台,完善多元化的举报方式,使遏制违法违纪的信息能够第一时间输送到位;三是确保举报不泄密,充分保障举报人隐私,使“有价线索”无“后顾之忧”。

总之,深化所务公开工作是戒毒所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推进狱(所)务公开,依法及时公开执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生效法律文书杜绝暗箱操作”要求,以及特别是对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进一步保障戒毒人员合法权益、规范戒毒场所执法行为、提升戒毒场所执法公信力、预防的遏制违法违纪及司法腐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做好这项工作义不容辞、责无旁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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