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州监狱“七落实”加强监管安全稳定工作

时间:2017-04-07信息来源:鹿州监狱作者: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也是祭扫故人、缅怀先辈的重要节日,容易勾起罪犯的思念情绪和思想波动,导致监管安全事故的发生。鹿州监狱以“七落实”,切实加强清明和“三月三”期间监狱的安全稳定工作。

一是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监狱组织开展违禁品和安全隐患清查大行动,对监管设施、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对象和违禁物品进行全面清查,及时排除、堵住安全漏洞和清除违禁物品。

二是落实谈话教育制度。按照“十必谈”的要求,监狱认真组织谈话教育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罪犯的思想动态,认真解决罪犯的合理诉求,特别是有思想问题的罪犯,逐一开展个别谈话教育,做到“思想不通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防范措施不到位不放过”。

三是落实板块移动集中管理制度。监狱以课堂化教育、集中学习和集体活动等形式,严格落实统一集中管理的有关规定,尽量减少单独活动的时间和空间,确保联保互监小组制度的有效落实,确保警察“直管”工作的全面落实。

四是落实点名查数制度。不论是在学习生活现场还是在习艺车间,管理警察按规定开展点名清点查数工作,做到闻其声见其人,特别是有车辆出监狱大门时,各监区必须认真清点人数报监门值班警察核查无误后,方可放行车辆。

五是落实监门管理检查制度。监门值班警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履职,做到逢车必查、逢人必检、严格把关,杜绝违规品、违禁品流入监内;严防罪犯随车辆“混出”监门的现象发生。

六是落实好值班备勤制度。监狱严格执行监狱(公司)主要领导总值班制度,确保有关决策、指示精神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各监区每个班次必须有一名监区领导跟班、带班执勤,做到领导靠前指挥,措施提前防范,确保领导组织到位、措施有力。同时,监狱总值班、警务督察队、监狱特警队每天都不定期深入到监管一线督促检查指导工作,特别是加大夜间的督查力度,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

七是落实请示汇报制度。严格执行“日改造”各重点时段汇报和“零”报告制度,做到心中有数。同时,总值班认真记录核对后逐级向监狱主要领导和监狱局报告,不断增强安全隐患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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