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陕西省黄陵监狱党委召开全监正科级以上党员干部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陕西省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让党员干部受到了一次很好的教育。

会上,监狱纪委书记佘维学深入解读了两份规定的主要内容,阐述了《问责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的起草背景和主要特点,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省委贯彻实施办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全文13条,共1954字。陕西省委出台的《实施办法》共5章30条,约4524字。《问责条例》和《实施办法》涵盖了问责指导思想、问责原则、问责主体和对象、问责情形、问责方式和问责程序等方面的内容,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都比较强,是解决当前管党治党突出问题的有力武器,也是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履行政治责任的行动指南。
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程向辉在会上指出,全监上下要按照中央、省委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要扩大学习覆盖,把学习《问责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纳入监狱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必学内容,由党委成员带头学,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要主动担责履职,党组织和班子成员都要担起相应责任,从严落实各项规定,真正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担当起来,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全体党员干部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增强“四种意识”,激发责任担当;要联系实际逐条学习、深刻把握,不断提高自身党性修养。监狱党委、纪委要严肃执纪问责,把问责作为管党治党的利器,切实抓好《问责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的贯彻实施,强化监督执纪,加大问责力度,真正树立党纪党规的权威性、严肃性,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