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官,我现在刑期过半,平时改造表现不错,得过省级劳动改造积极分子,以前申请过假释,但是没被批准,请问我现在还能办理假释吗?需要什么条件?” 面对服刑人员的问题,副监狱长赵欣一边安慰一边耐心解释:“首先要看你是否属于暴力犯罪,如果是,法律规定不能假释。如果不是,由自己申请,监狱会按照法律程序为你办理假释。如果没有办理成功,监狱也会向你说明不成功的原因。”这是5月15日,辽宁省凌源第一监狱开展了“政务公开日”活动中的一幕。活动中,狱政、刑罚执行、教育改造、狱内侦查等科室,法律援助律师,驻监检察官为20余名服刑人员答疑解惑。
2017年是监狱开展“政务公开日”的第十一个年头,通过讲解相关政策、提供法律咨询等措施消除服刑人员内心顾虑。截止目前,“政务公开日”活动共接待服刑人员253人次,解决提出问题142件,法律援助49人次。
活动还邀请了6名执法监督员共同参加,监狱长齐国兴向他们通报了监狱执法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监督员对监狱执法工作给予了高度认可,提出了很多宝贵建议。齐狱长将每条建议一一记录,当场表示要召开党委会逐条落实。他还恳请执法监督员继续发挥“桥梁”作用,宣传监狱正面形象,建言献策,为监狱发展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