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入开展“百日岗位大练兵”活动中,陕西省渭南监狱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全体警察学习《监狱人民警察执法工作规范用语》,提高了监狱人民警察文明执法水平。
陕西省渭南监狱接见室警察在会见厅对会见服刑人员的亲属进行了以下告知:“各位亲属,请检查您的随身物品,勿将手机、照相机、香烟、打火机等违禁物品带入会见室内;会见时请保持现场秩序,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与服刑人员交谈影响其安心服刑的内容,不得使用隐语、暗语进行交谈。会见时间为30分钟。为了您和家人更好的会见,请配合我们的工作”。“请出示您的证件,对不起,依据相关规定,您不符合会见条件,请收回证件。感谢您理解并配合我们的工作。”这是作为渭南监狱“窗口单位”接见室,在执法工作中规范文明用语的一个剪影。
监狱人民警察执法工作规范用语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监狱规章制度规定,做到语言文明、表达准确、语气与当时情景相称,符合监狱人民警察公正、廉洁执法的要求。其内容包括执法工作重点环节规范用语、执法工作接待来访规范用语、执法工作接待媒体规范用语等内容。在工作实践中,监狱要求执法工作人员规范用语紧扣法律法规和制度条文,所说话语合法有理,令人信服,既具有严肃性,又要适当得体;在接待群众及社会各界人员来访时应做到热情客气,用语得体大方,解答疑问要细致耐心。同时还要做到疑难问题不回避,无理取闹不放任,棘手之事不推托,紧急情况不拖延,避免因用语不当,处置不妥而造成不良影响;在执法工作中,列出了应忌用的话语:不利于控制事态的话,带有歧视性、侮辱性的称谓或外号,容易造成情绪抵触、心理逆反的话,以及造成人格损伤的语言等;推卸责任的话,冷漠生硬的话,伤害感情的话,需要保密的内容,自己不了解的情况等;指责别人的话;强调困难的话;没有信心、失望的话;与他人和其他地区相比的话;评价他人和其他地区的话等;有利于警察在工作中予以克服,防止损害监狱警察的形象。
通过《监狱人民警察执法工作规范用语》的学习,监狱全体警察规范执法水平有了明显提高,文明用语得到普及,为监狱人民警察树立了良好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