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5日,是我省第十一个“政务公开日”。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增强执法透明度,努力提高干警执法水平,促进执法公平、公正,辽宁未管所结合正在开展的“三大专项活动”开展了一系列政务公开活动。
一、组织领导,专题安排部署。
为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辽宁未管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具体工作的落实。按照政务公开的内容及要求,进行具体分工,明确责任人,提出工作要求。
二、营造氛围,做好舆论宣传。
辽宁未管所全面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宣传报道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所党委在内网向广大干警职工做出了“在不违反保密制度的基础上,干警职工关心什么,所党委就最大限度的公开什么”的承诺,倡议广大干警职工共同监督,积极参与到未管所的发展建设中来。利用所内LED屏滚动播放宣传5.15政务公开日,制作条幅,粘贴悬挂在监门和监院内醒目位置;辽宁电视台及《辽宁法制报》的记者跟踪报道了部分政务公开日系列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极大地推动了未管所的政务公开工作。
三、认真落实所长接待日制度。
5月15日,曹晓东所长带领部分所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管教科长开展了所长接待日活动。现场接待多名改造压力大、思想包袱重的服刑人员,帮助他们解决思想、改造和生活中的问题,鼓励他们放下包袱,安心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同日,在会见室大厅所领导们对服刑人员家属较为关注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政策以及日常教育管理、考核奖罚、生活卫生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并向服刑人员家属发放了《狱务公开手册》、所务公开卡片。
四、召开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前座谈会
为进一步推进所务公开,促进干警公正、廉洁、文明执法,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刑罚执行科在5月15日下午在教学楼召开了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前座谈会,通过座谈及时了解掌握犯情动态,听取服刑人员在执法和管理上的意见和建议。
五、开展刑罚执行工作制度及政策宣讲活动。
辽宁未管所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狱务公开的意见》,不断完善所务公开内容,丰富所务公开方式。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过程中,始终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条件和程序公开,坚持阳光执法,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保廉洁,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为加深服刑人员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相关规定的理解,刑罚执行科通过干警培训、召开服刑人员座谈会等形式,使服刑人员能够及时了解相关政策的变化,消除对抗和消极心理,维护监管安全稳定。
几年来,辽宁未管所认真贯彻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实现以公开保稳定,以公开促改革,以公开助调整,以公开防风险,以公开惠民生,努力打造法治、创新、廉洁高效监管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