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吹响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定号角。作为戒毒场所的“一把手”和“领头羊”,我认为,抓好从严治党工作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发力,增强实效。
一、要抓好“以上率下”这个关键因素,强化引领,树好表率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领导层组成人员必须以身作则;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坚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为全党全社会作出示范”,首次将对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的要求提升到了新高度新境界。
就戒毒场所来说,所级领导、中层干部既是我们干事创业的主要力量,也是我们监督执纪、反腐倡廉的“关键少数”。一个单位风气正不正,政治生态好不好,人心向背如何,最直接的体现要看他们的“领头羊”带领的好不好,自身担当作为如何。以我所为例,我认为我们的中层干部整体素质是比较高的,大家甘于吃苦,勇于奉献,耐得寂寞,秉承了我们“创业、奉献、务实、争先”的董农精神,是一支经得起风浪、经得起考验的队伍。但不可否认,也有个别领导干部政治敏锐性不强,纪律作风涣散,不作为、慢作为,遇到事情躲着走、绕着走;有的不注重学习,思想僵化,工作没激情;有的好人主义严重,工作中不敢抓、不敢管等等。针对这一现状,新一届所党委班子上任后,以从严治党为抓手,迅速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响亮提出了“整风肃纪30条”,剑指各种懒政、惰政行为和歪风邪气,同时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争做“十个表率”(带头讲政治,争做定力坚强、忠诚可信的表率;带头讲纪律,争做懂得进退、遵规守矩的表率;带头讲学习,争做学识渊博、业务精通的表率;带头讲团结,争做顾全大局、维护稳定的表率;带头讲创新,争做与时俱进、锐意进取的表率;带头讲奉献,争做吃苦耐劳、敢打硬仗的表率;带头讲道德,争做言行端庄、品行高义的表率;带头讲勤俭,争做艰苦朴素、永葆本色的表率;带头转作风,争做求真务实、真干实干的表率;带头讲廉洁,争做严于律己、清正清明的表率),以上率下,强化引领。我们紧紧抓住“关键少数”,重拳出击,猛药去疴,在较短时间内迅速扭转了工作局面。
二、要抓好“制度建设”这个根本抓手,固本培元,推进规范
俗话说“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而制度和纪律就是我们为人处世、干好工作的规矩和准则。近年来,我所在制度建设方面下了不少功夫,如:管教上出台了《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范》《戒毒工作违规违纪处罚规定》等近20项规章制度,生产上出台了《企业管理制度汇编》等,这些制度、办法、规定对推进我所各项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程式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制度是根本,制度管长远。结合实际,我认为每名领导干部都应该做到:1、争做制度建设的“推动者”。当前,我系统戒毒工作正处在重大转型变革之际,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而这也给我们的制度建设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因此,每个单位(部门)都应该积极探索,先行先试,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多制定出一些可复制可推广的规章制度,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努力推动各项工作提档升级。2、争做制度建设的“践行者”。好的制度制定以后,落实显得尤为关键。再好的制度不执行不落实,就等于一张废纸。因此,每名领导干部都要以身作则,时时处处遵守制度、维护制度、落实制度,切实提升贯彻制度的“执行力”和“落实力”,而不是随意凌驾于制度之上。3、争做制度建设的“引领者”。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场所、一个家庭,没有规矩、制度和纪律是不行的。因此,在工作实践中,每名领导干部都要把制度建设提升到依法依规治所的高度来认识来推进,始终把制度建设“抓”起来“亮”起来,决不能做制度建设的“绊脚石”和“落伍者”。
三、要抓好“廉政教育”这个基本手段,虚功实做,抓常长抓
开展廉政教育是各级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的工作内容、基本方法和履职手段。廉政教育搞的好不好、实不实,不仅体现了一名领导干部的能力水平,更是涉及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效及成败。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应该做到以下三点:一是廉政教育内容要“实”。当前,应把十八届六中全会、全国两会、十八届中纪委七次全会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有关精神的学习纳入到廉政教育重点学习内容,用这些最新理论最新论断武装大家的头脑,使人人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纪律面前的“规矩人”、行动上的“自觉人”。要坚持每季编发廉政重点学习资料、推行党委书记(支部书记)上“廉政党课”等形式,推进廉政教育虚功实做,落到实处。要突出抓好廉政警示教育,以案析理,以案释法,做到警钟长鸣,未雨绸缪。二是廉政教育形式要“新”。要适应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创新廉政教育的形式和载体,广泛采用发送廉政短信、开通“廉政微信”、建立“廉政档案”、抓好节点教育、开展“廉政约谈”等形式,不断增强廉政教育的生机与活力。三是廉政教育效果要“明”。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履行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本单位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亲自安排、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检查,切实落实好“领导责任、教育责任、管理责任、检查考核责任和示范责任”,以党风廉政建设的卓有成效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以各项工作的提档升级来检验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效。
四、要抓好“四种形态”这个有力武器,抓早抓小,加强防控
“四种形态”的提出,为我们做好监督执纪提供了具体的方法论和实践路径。运用“四种形态”,我们必须做到“五个转变”:一要从“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近年来,各级纪委查处的大量案例表明,党员干部“违法”,无不始于“破纪”。只有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才能有效用纪律这把尺子约束民警职工的日常行为,使个别人违反纪律时即受到惩处,而不致于轻触“法律底线”,最终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二要从“管少数”向“管全体”转变。“四种形态”不仅仅适用“关键少数”,同样适用“绝大多数”。因此,决不能用处理“少数”问题干部来代替对“多数”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要科学把握处理“常态”“大多数”“少数”“极极少数”违纪违规问题的内在规律,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全面净化政治生态。三要从“被动查”向“主动找”转变。要积极转变问题线索排查方式,探索建立“全覆盖、地毯式、无死角”的问题线索排查工作机制,不断增强主动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在这方面,我们做了一些积极探索和创新,如:在各支部建立了“纪检监察员”,做到关口前移,未云绸缪;建立了戒毒人员“每放必谈”制度,主动、及时了解民警执法执纪情况,做到早发现、早纠正、早杜绝;此外,还建立了“领导干部八小时外行踪报告制度”等等。四要从“重惩治”向“两手抓”转变。要坚持惩治与预防并重,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方面,要惩治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极极少数”,警示、遏制和震慑“大多数”;另一方面,要防患于未然,注重日常的监督教育管理,抓早抓小抓苗头,有反映就要关注,有举报就要谈话函询,发现轻微违纪问题就要诫勉谈话、批评教育,努力在严肃执纪中体现对民警职工的严管厚爱,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五要从“纪委抓”向“全参与”转变。践行“四种形态”,不能仅由纪委“千里走单骑”,每一个党组织、每一名党员都不能置身事外。党委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既要以身作则,又要敢抓敢管;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内的党建工作。党的各级组织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主体责任担当,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加强党员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要强化责任追究,对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严格问责,倒逼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