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大批农民工涌入到城市,这使得他们的孩子被迫留守在农村,成为留守儿童。留守儿童由于长期不能在父母身边,无法得到父母的照顾和教育,加上我国当前的学校教育还是以应试教育为主,学校更关注的是学生的成绩而不是学生的品德,所以农村留守儿童在成长过程中出现了很多心理上的问题,严重影响他们的健康成长,更有甚者可能会让他们走上犯罪的道路。同时,由于他们正处在青春叛逆期,对外界很多事物不能独立的判断其是非善恶,对外界社会的诱惑也不能很好的抵制,在内外因的共同作用力下他们很容易走上极端。本文旨在通过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生活环境、教育环境、心理健康等方面作考察,来探析当前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犯罪的原因,并以此提出一些预防我国留守儿童犯罪的有效措施。
关键词:农村留守儿童;犯罪原因;预防
正文:2016年7月,广西梧州市岑溪县诚谏镇一名年仅13岁的留守儿童沈强因欲行窃威逼同村黄家三姐弟未果,后将黄家三姐弟杀害;2015年10月,湖南邵东县三名留守儿童因入室抢劫而杀害一名52岁的小学教师,作案手段老练;2014年8月,南郑县两名留守儿童因同村一名11岁女生讥笑其学习成绩差而将该名女生杀害,并抛尸山坡;2012年4月,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一年仅14岁的留守儿童因为怨恨奶奶的管教,用砖头连击奶奶30余下,见其还有呼吸,又用菜刀砍,接着砖头再砸,直至断气;同月,该市衡阳县寄住在姑妈家的留守儿童肖某因对姑姑管教太严产生抵触情绪,将放学回家的表弟表妹杀害,未等离开,又将刚回家的姑姑杀害。类似的案件频频发生,这不得不让我们反思,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些农村的留守儿童做出这些残忍的行为,而事后竟还表现出一副冷漠的态度呢?本文主要是从我国当前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生活、学校生活和社会环境等方面,寻找农村留守儿童的犯罪根源,并依此提出有效防控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犯罪的举措。
一、农村留守儿童及其犯罪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向城市,为我国城市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农村劳动力快速转入城市,同时在农村衍生出了一个新的群体――留守儿童。留守儿童,是指父母一方或双方在外打工而留在农村生活,由其他监护人代为抚养和监护的未成年人。2013年,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样本数据推算,我国农村留守儿童人数在6100万人以上,其中57.2%的留守儿童的父母一方外出务工,42.8%的留守儿童的父母双方都外出务工。留守儿童中的79.7%由自己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抚养,13%的留守儿童被托付给亲戚、父母的朋友照顾,7.3%的留守儿童为不确定或者无监护人。近年来,我国留守儿童日益增多,且不断有媒体报道关于农村留守儿童犯罪的事件,这使得留守儿童的犯罪问题日益浮现在公众的视野。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指出,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平均每年上升13%左右,而留守儿童犯罪约占未成年人总犯罪的70%,而且还有逐年上升的趋势。基于留守儿童的犯罪率不断上升,犯罪呈现出“两低”的特点――年龄低、学历低,因而农村留守儿童的犯罪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重视。
实际上,农村留守儿童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的父母在其很小的时候便不在他们身边。他们缺乏亲情的关爱和父母的正确引导,而易产生急躁、焦虑、烦躁、悲观、疑虑等一系列的消极情绪。况且,他们的身心发育尚不成熟相当于一张白纸,人格可塑造性很强,如果不能很好的自律,便很容易在外界不良因素的影响和作用下走向犯罪。
二、农村留守儿童犯罪原因
法国学者孟德斯鸠认为,影响人们犯罪的主要原因有心理原因和社会原因。他认为,虚荣心、欲望、羞耻感、品德等对犯罪都有影响;而社会风气、政治制度、法律严苛等社会因素对人们的犯罪也存在影响。由此可以总结出,影响我国留守儿童犯罪的原因多种多样,概括来说主要有:留守儿童自身原因、父母及监护人的原因、学校教育原因、社会原因(媒体信息原因、网络舆论原因等)、法制建设原因等。本文也主要对这几个方面的原因加以分析。
(一)农村留守儿童的自身原因
农村留守儿童首先是青少年,具有一般青少年的特征。同时,由于他们自小与父母分离,缺乏父母的关爱和家庭教育,所以他们还具有自己的一些独特的因素。
1.心理因素
由于农村留守儿童常年和父母分离,很多外出务工的父母都是过年才回一次家,有些甚至好几年才回一次,因此农村留守儿童平时只能通过电话和父母联系。一方面,留守儿童常年见不到父母,而另一方面,他们身边的其他一些同学的父母又经常到学校接送那些非留守儿童放学,如此会导致留守儿童的心理会产生不平衡,这对他们心理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很大的。以笔者自身经历为例。在读小学时,每次下雨身边的同学家长会来给他们送伞,而有些孩子的父母包括笔者的父母由于工作忙根本就没有多余的时间来学校送伞,每次看着同学们高高兴兴的在雨天和父母一起回家心里都很难受;不仅仅是笔者自己,很多的小朋友当时都有这样的感觉。其实,作为年幼的孩子,是多么希望下雨天自己的父母也拿着伞出现在自己的眼前。仅仅是送伞这样的小事,都能让孩子的心里产生差距,更何况是自己的父母长期不在自己的身边呢?况且,因为很多农村留守儿童都是隔代监护或者是亲戚朋友监护,而这些实际监护人对未成年孩子通常仅关注物质上的满足,而忽视心理上的教养。很多留守儿童的监护人基于自己的身份,认为不宜过多地对留守儿童进行较为严格的教育,这往往致使他们养成任性妄为、脾气暴躁、我行我素的不良性格。这样的性格是致使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农村留守儿童处在青少年时期,这一时期的孩子的一个主要特点就是虚荣心强、攀比心理严重,而且这种攀比往往只限于表面的物质方面的攀比。但是,由于留守儿童的家庭条件本身就不好,当父母不能满足他们的虚荣心继而无法让他们在攀比中获得优越感的时候,他们往往会选择用极端的方法获得物质满足,进而很容易走向犯罪。
2.生理因素
农村留守儿童大部分都是处于青春期的青少年,有强烈的自尊心,对很多事物都充满好奇,个人意志力薄弱,自我控制能力差和自我约束能力差,并且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淡薄,在行为上喜欢模仿且喜欢鹤立独行与叛逆行事。生理上的因素也是留守儿童犯罪的重要致因。处于青春期的留守儿童对很多事物都有好奇心,特别是电影、游戏中的一些暴力情节对他们影响尤甚。由于他们的心智没有完全发育成熟,在这一时期容易受到这些虚拟世界的影响而去模仿并付诸实践。其次,处于青春期的留守儿童容易冲动,一旦没有父母的约束他们就容易像脱了缰的马,任意妄为。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英国作家威廉・戈尔丁在他的著作《蝇王》中就有这样的情节:一群六到十二岁的军官的孩子在父母身边原本都是循规蹈矩的小绅士。但是,当他们被迫降落在孤岛上时,由于缺乏父母在身边管束,在一次不经意间误杀自己的同伴后,开始还觉得心有内疚,后来竟演变为有预谋地残害自己同伴,并最终自相残杀。这正表明了身处青春期的孩子很容易受外界和自身的影响;一旦实施了不法行为并从中获得利益但却不受惩罚和责备,他们自然而然就会形成一种犯罪惯例惯性。
3.不良的交际关系
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外出务工,家里的田地大部分都丢荒,这些留守儿童平时放学和放假基本都没有事情做,加上父母在外务工收入也不错。由于父母对他们的孩子感觉在精神上有所亏欠,故而普遍重视在物质上加倍地补偿他们。在物质条件充裕的情况下,一些留守儿童便在闲暇时结交一些不良青年和染上一些不良恶习。近几年,笔者在过年走访亲戚的时候发现,每年过年时,很多村子都会在村头公开开设赌博摊位,而赌博的人员从上至八十岁的老人到下至七、八岁的小孩均有参与。这些孩子很老练地在赌摊上下注,还有一些孩子居然联合几个小伙伴自己坐庄。抽烟喝酒在农村的小孩中更是很普遍的现象。村里的老人说,这些孩子大多数是父母不在家,平时也喜欢和镇上的一些不良青年混在一起,不只是春节赌博,平时也会在镇上打牌,并经常出入游戏机室和网吧赌球之类的场所,而与他们结交的那些不良青年中大部分都是有犯罪前科的。可见,由于留守儿童正处于精力旺盛但社会责任感较为薄弱的时期,他们的自我心理调节能力和行为自控能力较差,因而留守儿童往往会将他们身边的同学或伙伴交往当作生活的核心,并一味地讲求兄弟义气和江湖道义,从而在不良氛围的影响下极易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留守儿童父母及监护人的原因
1.父母因素
(1)父母关爱的缺失
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常年在外务工,因此只能将孩子留在农村。让孩子留守在农村是被迫无奈的选择,但孩子因留守农村而缺少父母的关爱亦是无奈的事实。留守儿童因长期远离父母,自己生活在农村,缺少与父母的交流沟通,家庭观念亲情观念淡漠。父母因在外务工也只能通过偶尔的电话关心,而这种关心主要集中在生活上,至于心里成长方面却只能是鞭长莫及了。因缺少父母亲情,农村“留守儿童”对其他人及其他事物也逐渐变得冷漠,不仅对社会有所抱怨,而且对那些从小生活在父母怀抱中的其他同龄人也有所敌视。这些人格方面的缺陷,为他们走上犯罪道路埋下了隐患。调查数据表明,31.30%的农村“留守儿童”在被问及最想获得什么时,选择了父母的关爱,而仅有20. 04%的选择了缺钱。【1】可见,留守儿童内心最缺乏的不是金钱等物质的东西,而是一种被父母关爱和呵护的生活,一种温馨的家庭氛围。
(2)父母监护管制和引导的缺乏
社会个体对社会化主体有着强烈的社会依附感,其中以和父母的依附感最为紧密和重要,他们会因为不想破坏这种社会关系从而去抑制可能的犯罪。【2】农村留守儿童正处在身心发展的转折时期,这一时期需要与父母进行有效沟通和更多的情感交流。在留守儿童青春期性格塑造期间,父母的监护管制有着很重要的作用。有效的监护和管制可以使未成年人有效避免或降低其接触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让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中更有安全感和依赖感。但是,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因长期在外务工,与父母见面的机会比较少,只能通过偶尔的电话进行交流,而这种交流总是停留在父母的简短督促层面,不能起到有效的监督和管制效果。这种远距离、非面对面的交流,远远满足不了留守儿童的情感需求,这种仅停留在空间上的监管,无法形成有效的家庭约束,对留守儿童心智的发展极为不利。因此,父母监护管制的匮乏,弱化了农村留守儿童对父母的依附感,对其走上犯罪道路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3)父母的法制、教育意识淡薄
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由于受教育少,自身法律意识淡薄,因此没有也不可能有这样的意识要对自己的孩子进行法律知识教育,甚至有一些父母的错误意识潜移默化地影响到一些留守儿童的行动和选择。此外,在农村,严峻的就业形势引发了对“知识改变命运”理论的错误诠释,“知识无用论”盛行,加上教育成本日趋增高,传统意义上的“知识改变命运”已经不再是农村孩子为改变自己命运所信奉的真理。在现今物质时代,父母也会衡量教育投资和教育收益的收支差。在无法获得收支平衡时,父母就会考虑是否还要对子女的教育继续投资。而一些已经进入高校接受高等教育的农村子弟,在高校毕业后就业形式也不容乐观。目前社会就业机会与源源不断的高校毕业生形成反比,就业形势曰益严峻。对一些人来说,毕业就意味着失业;很多走出校门的大学毕业生不知何去何从,不少农家学子被逼回到农村或进入城市工厂从事体力劳动。笔者就有一位同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后,由于找不到工作而最终还是要到工厂的流水线上上班。类似这样的事例致使很多留守儿童的父母只贪图眼前利益,而埋怨对自己的孩子教育成本投入过高,并在无形中误导孩子的思维。很多农村“留守儿童”之所以排斥上学,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其父母对上学抱着无所谓的态度,他们认为只要完成义务教育即可。此外,在外务工的农民看见和接触的很多成功的生意人,是在没有接受高等教育背景下即发家致富,他们甚至比一些有知识、有文化的同龄人“混”得更好,而很多作为天之骄子的大学生却“蜗居”于城市,甚至和自己这样的农民工成为工友。这种现实的落差和冲击,让农民工感觉“知识太贵,知识无用”,便早早地放任孩子进入社会挣钱。父母这种“知识无用论”和拜金思想,直接影响到农村留守儿童,不但导致他们缺乏必要科学文化知识,而且还导致其将对知识的追求变为对金钱的渴望。这样一来,很多农村留守儿童基于自身学历不高以及对金钱的盲目追求,反而成为新一批农民工。如此循环,留守儿童的命运可想而知。这也正是农村留守儿童犯罪的深层致因。
2.实际监护人的因素
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常年在外务工,把孩子留在家中,只能由孩子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亲戚朋友照顾。但是,这种照顾往往仅限于生活上的照顾,至于对留守儿童的教育,这些监护人往往是难以顾及。主要原因有:⑴“隔代亲”现象致使祖辈过于溺爱留守儿童。所谓“隔代亲”现象,本质上就是祖辈对孙辈的情感依恋。即使老人们已没有年轻时的风采,他(她)们依然可以为子孙后代的健康成长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一些祖辈人生的坎坷经历,注定了他们对孙辈们的偏爱,这种偏爱在很大程度上属于溺爱。留守儿童和自己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一起生活,由于隔代亲再加上祖辈觉得自己的孙辈从小缺少父母的关爱,所以便会更加溺爱留守儿童,对于他们的要求甚至一些不合理的要求都会尽量满足,在他们犯错的时候也不会过多的责备他们。在这样溺爱的环境下成长的农村留守儿童,养成了任性妄为的性格。这样的性格也是把他们推向犯罪的一股力量。⑵祖辈文化知识水平低致使他们对留守儿童不能管、不敢管。农村留守儿童的祖辈们都是生活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建国初期社会动荡,百废待兴,当时的农民根本没有机会接受良好的教育,致使那一辈的农民文化水平极其低下。在照顾自己的孙辈时,这些祖辈因自己的思想水平、知识水平远远跟不上孙辈的步伐,所以他们不敢乱用自己的思想和方法来教育自己的孙辈,生怕因为自己的不当教育而影响自己孙辈的发展。再加上留守儿童自身也是很反感自己的爷爷奶奶整天把他们的思想强加在自己身上――他们总是认为自己的爷爷奶奶年纪大了,是生活在旧社会的人,根本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他们的思想也是老古董思想――所以对自己爷爷奶奶的话根本就听不进去。同时,留守儿童的父母常年在外,深觉自己亏欠孩子的太多。如果爷爷奶奶在家对孙子严加管教,孩子有时候会在父母面前告爷爷奶奶的状,这样一来留守儿童的父母就会埋怨孩子的爷爷奶奶。在这样的情况下,留守儿童的祖辈们也只能在物质生活上给予留守儿童照顾,而在满足其精神和心理需求方面却只能望而却步。这样一来留守儿童就会处在一个真空状态,任由自己随意发展,走上犯罪的可能性也会增加。⑶其他亲戚朋友作为农村留守儿童的代理监护人也不敢对留守儿童进行过于严厉的管教。一方面,对于亲戚朋友而言,留守儿童寄宿在自己家中,留守儿童的心里本身就会有一种寄人篱下的感觉。由于留守儿童对事物本质的认识能力差,很多情况下只看表面,如果再对他们进行严加管教的话会让他们觉得自己的亲戚和父母的朋友不喜欢自己,感觉他们是因为不喜欢自己才那样“针对”自己,感觉自己受到了歧视。为了保护寄宿在自己家里的留守儿童的自尊心,他们往往选择放松对留守儿童的管教。另一方面,毕竟留守儿童不是自己的亲生孩子,在管教时也会有所顾及,害怕过分严格的管教会使寄宿在自己家里的留守儿童走上相反的极端,这样就难以向留守儿童的家长交代了。因此,他们往往选择只在生活上照顾留守儿童而在行为管教上就会有所放松。
(三)学校教育的因素
学校是农村留守儿童学习成长的重要场所,留守儿童的大部分时间是在学校中度过的。良好的学校教育,不仅可以对不良的家庭教育的起到弥补和矫正的作用,还能帮助未成年人抵制和消除不良社会因素的影响。然而,当前学校教育亦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忽视思想品德教育、法制教育效果不佳、缺乏心理健康教育等,甚至有一些教师在升学的压力下对学生进行“选择”教育,把精力和心思都放在学习成绩好的学生身上,对于那些成绩不好的学生则不闻不问。
1.学校教育注重智育而忽视德育
在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过渡的当前时期,学校以及很多教师的观念还没有转变过来。特别是在教育设施教育资源相对匮乏的农村地区,很多教师的观念都比较传统,认为只要学习好就行,其他的一切都不重要。而学校也是一味要求提高升学率,以换取主管部门更多教育资金的投入,因此很容易忽视的学生的德育教育。实际上,许多的农村留守儿童都是在这样的教育环境中学习成长的。据笔者了解,在广西的很多农村小学,作为一门副科课程的思想品德课在教授的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比如思想品德课没有专门的老师上课,而是给一些正科的老师比如语文、数学老师来上课,这样的话很多老师就会占用思想品德课的时间来给学生上自己担任的正科教学的课程;还有一些学校甚至会直接把这一门课忽略,整个学期下来都不会上一次思想品德课。在国外,德育教育贯穿于每个学生的教育全过程,思想品德课在外国的教育体系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一比较起来就相形见绌了。《弟子规》里说过:“首孝悌,次谨信,泛爱众,而亲仁,有余力,则学文。”由此可以看出,在我国古代古人对一个人能否接受知识教育是有要求的,只有先会做人才有资格参加文化知识的学习。连古人都如此的重视学生的品德教育,而反观我们现在的学校教育,很多传统的教育理念早以被抛弃,难道不能说是我们现代教育的可悲吗?如此一来农村留守儿童不仅缺失来自父母的关爱与心理引导,同时学校教育也不能提供很好的品德引导,从而使得他们在德育方面严重不足,继而不能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在一系列的品德教育的缺失下,这些留守儿童比其他的青少年更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
2.学校教育注重智育而忽视法制教育
法国学者卢梭主张对公民进行法制教育,使他们真心守法。“法律的力量,与其说依存于执法者的严厉,不如说依存于本身的智慧。而公共意志的极为巨大的力量乃来自指挥公共意志的理智。所以,柏拉图认为给每条法令冠以前文,阐明其公平和效用,是一条非常必要的预防手段。”【3】可见,卢梭认为人是可以教育的,通过教育使人们自觉的遵守法律比给予法律冠以严苛的处罚更有效。柏拉图也认为人们一旦从内心深处理解法律的公平和效用,继而对法律产生信任感,而从心底提醒自己不去触犯法律。然而,法制教育在我国没有列入中小学教育的课程之中,只有到了大学才会在某些专业的课程中列为必修课;中小学即使有时候会开展相应的法制教育课,也是以一些座谈的形式,请来一些相应的专家。但是,这些授课的专家没有相应的教学经验和方式,致使所授内容很难为中小学生所吸纳。因此,法制教育课的内容基本不会被中小学生所吸纳,更不用说理解,所以这样的形式化的法制教育课实际上是没有发挥多大效用的。国家的初衷也许是因为学生到了大学才有相应的认知能力,而中小学生即使开设这样的课程也难以理解读懂。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青少年的认知能力越来越强。在品德教育这个软手段的缺失下,法制教育这个硬手段也不能很好的发挥作用,农村留守儿童更加容易走上极端。
(四)社会原因
一个孩子的成长离不开家庭、学校和社会。因此,影响一个孩子能否正常成长的因素除了家庭、学校以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那就是社会。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长期不在身边,社会生活中的种种他们无法自己辨别好坏,同时又没有父母帮忙筛选,从而致使很多不利的因素根植于留守儿童的意识深处,进而影响到他们的行为抉择。总的来说,社会因素对于农村留守儿童犯罪的影响主要来自网络、影视作品和舆论等。
1.网络因素的影响
网络世界是一个虚拟的世界,很多留守儿童因为缺乏父母的关爱会在这个虚拟的世界中寻找安慰。据统计,目前我国网民中,青少年占总网民数量的42.7%。而根据明宗峰老师收集到的255例相关的青少年案例数据分析显示:因网游犯下偷盗抢劫类型的有140宗,占比54.9%;故意伤害及杀人类型的80宗,占比31.4%;性犯罪30宗,占比11.8%;其他犯罪类型,5宗,占比1.9%。另有报告称有70%以上的青少年犯罪与网瘾有关。【4】可见,网络游戏、网络视频、网络舆论等对留守儿童走上犯罪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
(1)网络游戏因素
网络游戏千千万万,纵观当近几年来流行是网络游戏除了《魔兽》、《魔域》、《传奇》、《起凡三国》、《英雄联盟》等暴力类游戏和《花千骨》、《青云志》等仙侠类游戏之外,还有的就是像《熹妃传》等宫斗情感游戏。在暴力类游戏中遇到什么问题都用暴力来解决,现实世界里他们面对别人的欺凌忍气吞声,但在这些游戏里他们貌似找到了自我――杀人就像一种游戏,游戏中以大吃小,恃强凌弱的观念深入其心,久而久之这样的意识也会被带到生活中。所以,很多留守儿童在现实生活中一遇到什么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就会选择使用暴力来解决。这样的习惯无异于为他们日后的犯罪埋下一颗定时炸弹。当前的很多网络游戏都是只适合成年人玩,但是由于网络这个虚拟世界对用户的年龄无法监测,更何况很多农村网吧都会对未成年人开放还有农村的游戏机室24小时对未成年人营业,导致这些本不适合未成年人的游戏进入其眼帘,而且这还可以肆无忌惮的玩耍。笔者在广西的一些乡镇街道上看到,很多游戏机室都是24小时对外开放,而且在这些游戏机室里玩游戏的几乎都是未成年人。他们有时候一玩就是一整天,期间也有一些孩子的父母会到游戏机室去找自己的孩子,但是大多数孩子是不会有家长去找他们的,因为他们的家长远在外地打工,而他们恰恰就是留守儿童。无论在外面做什么事情,家里都没有人会管得到他们,所以会有一些人在上课期间就去打游戏。在与一些游戏机室的老板的谈话中得知,有一些孩子是放学后或者是周末来玩的,也有一些是无论什么时间他们想玩就会来玩,有时候周一到周五他们也不去学校上课,玩上一整天直到身无分文才会离开,也没人管。游戏机室的老板为了利益无视孩子年龄的吸纳这些孩子来玩游戏,而且游戏机室里的环境嘈杂,所提供的游戏都是暴力类游戏,在这样的嘈杂的环境中玩暴力游戏,孩子的情绪会受嘈杂的环境影响结合暴力游戏,孩子的身心受到严重损害。
(2)网络视频因素
网络是一个没有国界没有界限的世界,这给广大网民带来了便利同时也给监管带来了很多的不便,致使很多不良的视频在这个没有界限的世界里传播。如今网民的年龄逐渐降低,对这些视频没有甄别能力,会去模仿,不管是好的还是不好的都会在日常生活中去模仿,加上一些人为了哗众取宠会自己录制一些不良视频放到网上。比如,近几年来很多校园暴力被录制放到网上,未成年人特别是留守儿童看到这些视频后会去模仿,加之对校园暴力的施暴者的处分基本上都只是批评教育,没有实质上的处罚致使很多心里不平衡的未成年,特别是在学校曾经受到欺负过的留守儿童会学着拉帮结派的去“复仇”。近一两年来网络直播成为热门话题,很多人为了吸引更多的粉丝而在直播中做一些极端的行为。比如,最近有报道说一名网络主播在直播自己吸毒的过程,而看这些直播的不仅仅只有成年人,也包括农村留守儿童;对网络红人的热衷,对偶像的模仿,一些主播的行为也会让很多未成年人包括农村留守儿童去模仿去追捧。
(3)网络舆论的因素
当下社会倡导公民言论自由,一旦某些话题出来广大网民就会纷纷发表自己的“高建”,以至于现在很流行的一句话是“评论比话题本身更精彩”,而这些评论虽然有正确的,但很大一部分是不理性的。而这些不理性的评论却让人看起来似乎又很有道理,这就会扭曲大众的观点导向。青少年对这些言论的辨析能力是有限的,一些义愤填膺的话语就会让他们产生共鸣,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他们本来就对社会心生不满,很容易和一些不理性言语产生共鸣而扰动自己的情绪,而人犯罪往往是在自己不能很好的控制自己的情绪的时候产生的。
2.影视作品因素
当前的电影电视节目为了迎合广大观众的口味,会出品一些低俗、颠覆价值观的影视作品和电视节目。例如,电视剧《花千骨》徒弟与师傅产生恋情,实质就是在宣扬师生恋;电影《魔兽》中很多暴力场面等。虽然我国有关青少年问题的法律中都一律禁止未成年人接触暴力性文化,但是在现实中可操作性不强,对此还基本处于放任状态,大众媒体对暴力限制太少,更没有因为有暴力内容而限制孩子观看。其实,孩子在有暴力场面的作品中并不见得能理解什么是正义,相反的,他可能学到的只是其中的暴力行为。据研究发现,青少年暴力犯罪中,不少精神动力就是出于所谓的英雄崇拜,在他们所谓的英雄崇拜中,孩子们感受更多的是一个人有了力量后就可以得到很多想要的东西,而且从中能找到自尊感【5】。农村留守儿童因为长期的缺乏父母关爱而缺乏安全感,所以这种英雄崇拜在他们的心里很容易滋生,一旦这种英雄主义崇拜的生根发芽,如果能及时得到很好的引导可能会使他们更加有爱心对社会更加有责任感,但是如果得不到有效的引导则会成为他们走向犯罪的心里根源。
3.舆论因素
舆论的力量是不可估量的,除了网络舆论外社会舆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影响也是很大的。美国学者保罗.萨缪尔森、威廉.诺德豪斯所著的《经济学》中指出:歧视,是对不同的人依据个人特征而给予不同的待遇。国际劳工大会第四十二届会议通过的《歧视公约》指出,歧视是指“基于种族、肤色、性别、宗教、政治见解、民族血统或者社会出身的任何区别,排斥或者特惠。”【6】 “农村留守儿童”这个称呼本身就是把这一群体置于一个孤立地位。其实,相对于社会把他们称为留守儿童而言,这些孩子更加希望社会能够用对待其他父母都在身边的孩子一样的眼光来对待他们,给他们一个特殊的称谓表面上是对他们的仁慈、对他们的关心,但实质上是对他们的不尊重,把他们和其他的弱势群体一样置身于一个需要被照顾的位置,这无异于给他们贴上一个不良的“标签”。如今,无论是网络上还是法律上,都把这一群中的孩子称为农村留守儿童。这样久而久之,他们自己也会把自己置身于一个特殊的位置,所以就会在潜意识里认为自己就是特殊的,就是要被特殊对待――自己就是可以做一些别人不可以做的事;即使自己做了一些别人不可以做的事情也应该被特别对待。《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等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法律文件的初衷虽然都是为了保障这些父母不在身边的孩子的权益,但是,这样大肆宣扬的方式是否意味着构成对这些原本就缺乏父母关爱的孩子的一种伤害?这是一个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为什么社会都在说关爱留守儿童?因为这些孩子如果长期得不到关爱就有可能会走向极端,因此就会在潜意识里得到这样一个结论:因为他们有可能是危险的,所以要别人关爱他们,所以他们是和危险挂上关系的。这就和“一个人本来不是坏人,但是他从小到大都被别人怀疑他是坏人,那么他走向坏人的可能性会远远高于其他人”的道理是一样的。说这点并非否认与反对社会去关爱他们,关爱他们的初衷是好的,但是关爱的方式却是有待商榷的。其实,这些留守儿童在现实生活中经常受到别人异样的眼光对待,很普遍的一个问题就是很多农村同龄人的家长会不愿意自己的孩子和留守儿童玩耍;因为在他们的眼里,留守儿童没有父母教导,容易走上犯罪,那么自己的孩子和他们玩耍久了就会近墨者黑。这种现象也容易让这些留守儿童产生心里落差和不平衡。
(五)农村留守儿童犯罪的法制建设原因
美国刑法学专家保罗.H.罗宾逊教授说过,刑法的很大一个作用就是对人们起到威慑作用,以此来约束人们犯罪。由此可知,法律在约束留守儿童犯罪中也是起到很大作用的。但是,随着我们当前社会的发展,青少年的心智发展得很快,我国现行的刑法是1997年的刑法,而当时的立法是根据当时的社会发展状况来制定。虽然,刑法近几年也是每年都在修正,但是对未成年犯罪的相关条例修改甚微,对未成年人的定义还是定在未满16周岁,对于能够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则是定义在年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只对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这八大罪行承担刑事责任,年满16周岁的承担完全刑事责任。而当前随着网络的发展,青少年对行为的认知能力已经远远超出当初刑法制定时的水平了。立法的滞后使得很多青少年在实施一些行为时有恃无恐。在前面介绍的那些新闻报道有关留守儿童暴力犯罪的案例中,即使他们杀了人,但是由于未满14周岁,他们有的被送到少管所去管教几年,有的甚至因为当地没有少管所或者少管所人员饱满而对杀人者实行在家让监护人管教的情况,还有网络上流传的校园暴力视频,事后的“惩罚”也只是简单的赔礼道歉和教育批评。这样的惩罚措施使得刑法对其他想犯罪的留守儿童的威慑力大大减弱,甚至有些留守儿童在犯罪过程中说过“打你又怎么样,打你又不犯法”这样的话语,这很充分的反映出我们的刑法对留守儿童的威慑力是很弱的。也因为这些事件被报道出来,也让很多其他的留守儿童效仿,他们会钻刑法的空子,使法律对他们的行为无能为力。
三、预防农村留守儿童犯罪的措施
由于本文着重分析的是农村留守儿童犯罪的原因,故在此简要提出一些预防留守儿童犯罪的建议或措施。
(一)建议取消借读费用,或者在农民工聚集地开设相应的子弟学校,让外出务工的农民把自己的孩子带在自己身边,让他们能在父母的关爱下成长,不让留守儿童在成长过程中出现爱的空档期。
(二)建议各中小学能够注重学生的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品德和法制知识。
(三)建议加强网络监督管理,把相应的网络监督管理条例和法条应用到实际;加强农村游戏机室的监督管理,让“禁止未成年人入内”成为现实,或者对这些游戏机室所提供的游戏进行监督,减少暴力或者禁止性游戏的提供;建议转换关爱留守儿童的方式,可以不那么大张旗鼓;新闻媒体也要注意在报道有关事件时不能只是泛泛而谈,要深入的解说事件背后的危险性和危害性。
(四)建议刑法立法与时俱进,将“未成年人”这一概念的年龄下调,不要让一些青少年钻刑法的空子,让刑法的威慑作用真正得到发挥。
虽然农村留守儿童是一个随着时代发展而衍生出来的特殊群体,但是,他们也还是孩子,他们渴望的是得到和其他同龄人一样的对待,而不是希望大家用怜悯的眼光或者异样的目光来看待他们。毕竟他们还小,对社会、对世界的认知还是要靠外界反馈给他们。所以,对于留守儿童应该用正确的价值观加以引导,而不是一味地一面给予他们形式上的关怀,另一面却在心里给他们建筑一堵防备的警戒墙。只有社会各界都真心地对待留守儿童,让他们能从物质上,精神上都得到大家的真心关怀,才有可能从根本上减少留守儿童犯罪率。农村留守儿童和其他孩子一样都是祖国的花朵,是国家未来的接班人,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为他们的健康成长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参 考 文 献
[1]聂吉波.农村“留守儿童”犯罪的实证分析――以重庆‘留守儿童’犯罪调查数据为样本[D].西南政法大学,2008.
[2]曹立群,任昕.犯罪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132.
[3][美]莫蒂默.艾德乐,查尔斯.范多伦.西方思想宝库中译本[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8:103-104.
[4]王梅芳.255个调查样本显示:未成年犯罪与游戏消费有关联[J/OB].http://china.newssc.org/system/20161017/000714648,2016-10-20.
[5]杨树丽.不良影视作品与青少年犯罪[J].电影文学,2008(11).
[6]曲凯音.云南留守女童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