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督察一项容易“得罪人”的工作。鹿州监狱警务督察队创新工作思路、拓展工作方法、提升工作效能,警务督察工作取得良好的效果。
一是加强与兄弟单位的警务交叉督察,走出“井底”海阔天空。为更好、更全、更深入地开展督察工作,确保问题督察到位、整改落实到位、责任追责到位,监狱警务督察队加强与兄弟单位的沟通联系,加强交流学习和探讨,相互交叉督察,拓宽督察视野,也避免了“人难尴、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今年以来,已分别与宜州、新康、钦州、北海、贵港等兄弟单位开展警务交叉督察5次,警务督察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是加强与改造六科和人事部门的联合督察,增强内部合力。从执法监督实践来看,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对队伍管理负有直接监督责任,而狱政管理、刑罚执行、安全生产等部门对执法活动比较熟悉,监狱警务督察队在加强日常督察的同时,还经常联合改造六科和人事部门开展联合督察工作,特别是对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对象和重点环节的督察,把问题和苗头消灭在萌芽之中,同时也切实提高了警察的履职能力、执法能力。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以制度管人管事。重新修订《2017年监狱警务督察工作实施细则》,以专门条款对监狱联合警务督察工作进行规定,从制度上保证了联合督察工作的开展。同时,监狱成立联合督察大队,由监狱分管政工的领导担任督察大队长,改造六科、组织干部科、警务督察队等领导担任督察员,每季度按照《监狱联合警务督察工作方案》,细化督察检查内容,确保联合督察工作落实到位。
四是加强与各监区副教导员(纪检监察员)合作督察,强化问题导向。以督察促进整改为核心,结合各监区的实际情况,联合监区副教导员开展监区之间的督察,每次交叉督察行动由督察队亲自带队,以各监区副教导员为主要督察成员,做到督察前制订方案,明确督察重点,督察后第一时间向各单位反馈情况,能立即整改的督促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整改,并跟踪问效,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目前,监狱警务督察工作正扎实有序进行之中,各项督察工作也得到了同志们的认可和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