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监狱民警职工和服刑人员在习艺劳动过程中的生产安全和人身安全,乌兰监狱进一步强化细化对生产工具的管理,以精细化的内部管理措施,确保监狱场所的绝对安全。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监狱将工具管理作为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明确各单位领导的一岗双责,并确定各厂区、各工位、各类生产维修工具管理的具体责任人。
二、登记造册,动态严管。监狱将所有生产工具都进行了详细的登记,注明品名、数量、编号、使用或存放点、领取交还时间、责任人等。对正在使用的工具实行严格的动态管理制度,实时掌握正在使用工具的品名、数量以及使用人、使用地点和责任民警,防止工具在动态使用中出现底数不清、责任不明、脱管失控等问题的发生,并确定具体的交还时间,跟踪督促所用工具的及时回收。
三、直接管理,亲自管控。生产劳动开始时,由执勤民警亲自发放给服刑人员和维修人员生产工具。收工时,也必须由民警按发放的数量准确收回,不得由服刑人员代收、代点,并做好收发登记,工具箱钥匙始终由执勤值班民警亲自保管。
四、固定到位,坚持清搜。对工位上用钢丝绳固定的工具,执勤值班民警坚持天天检查,时时关注。同时监狱细化了进出劳动现场搜身制度,确保劳动工具不被违规带出带入或被利用,以免造成不应有的安全事故。
五、强化督察,严肃追责。监狱的三级督察网络始终将对生产劳动工具的管理作为日常督察工作的重点之一,对在工具管理过程中出现的管理不严、责任不清、底数不明、脱管失控、人为损坏、无故丢失等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具体责任民警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