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多年的监狱工作实践告诉我们,充分发挥我国监狱制度的优越性,严格贯彻落实以思想教育为核心,以文化教育为基础,以技术教育为手段的指导方针。对服刑人员进行科学、文明、有效的教育和管理, 这不仅是实现监狱安全稳定的重要基础,更是进一步强化监狱规范管理,提高罪犯改造质量,提升监狱执法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保证。本文结合我监狱积极开展“三课”教育工作的实际,对新时期监狱如何积极扎实开展对服刑人员的“三课”教育提出自己的构想。
【关键词】 “三课”教育 新时期 监狱教育改造
近年来,随着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秉承思想教育是根本,文化教育是关键,技能教育是核心的理念,始终坚持对服刑人员进行"三课”教育。通过抓实对服刑人员的“三课”教育,我国监狱已初步构建起了对罪犯进行有效教育的科学体系,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监管工作“首要标准”,提升罪犯改造质量,实现向教育要稳定、要效益、要质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什么是“三课教育”
所谓“三课”教育就是对监狱服刑人员所开展的思想、文化、技术教育三者的简称。目前“三课”教育是我国监狱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在严格贯彻落实以思想教育为核心,以文化教育为基础,以技术教育为手段的指导方针的前提下,对服刑人员进行的有组织、有计划的系统性教育活动,是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的主要内容,也是教育改造服刑人员的基本手段和有效途径。它的主要任务主要是为了进一步提高罪犯的思想、文化、技能素质,促进其良好行为的养成,使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道德观和价值观,最终把服刑人员改造成为守法公民。
二、扎实开展对服刑人员“三课”教育的现实意义
“三课”教育作为一项有组织、有计划的系统性教育活动,它是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的主要内容,也是教育改造服刑人员的基本手段和有效途径。因此,作为一名专管民警一定要充分认识到罪犯“三课”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工作中,既要积极探索“三课”教育工作的新思路,努力创新教育工作的新方法和新手段,在具体细节中还要做到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措施有力,只有这样才能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
(一)入监伊始的引导作用
每一名罪犯到监狱服刑,开始阶段都要接受不少于两个月的入监教育。在这一阶段,作为专管民警,为了使教育改造工作做到有的放矢,都要积极建立起,包括促使罪犯认罪悔罪、增强法制观念、明确身份意识、服刑意识和改造意识、适应监狱改造环境、明确改造方向的具体目标和体系。因此,“三课”教育在罪犯入监伊始可以帮助其尽快实现从“社会人”向“监狱人”的平稳过渡,使其尽快适应自己身份上的特殊转变,还可以为其以后在监狱如何服刑,如何服好刑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
(二)漫长刑期改造中的督促作用
通过“三课”教育,可以帮助服刑人员在日常的监狱改造生活中及时放下思想包袱,消除疑虑,强化角色意识,适应改造环境,端正改造态度,增强改造信心,明确改造方向。
(三)重获新生之际的再造助推作用
服刑人员在刑期将满的时候,出监监狱(出监监区)通过开展“三课”教育还可以帮其学到一技之长,这无疑是为其重新步入社会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
三、扎实开展对服刑人员“三课”教育的有效途径
(一)教育改造服刑人员要始终坚持以思想教育为核心。
1、树立救人先救心的工作理念。
随着时代的进步,文明执法的理念已深入人心。监狱对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也越来越趋于人性化,更加重视对服刑人员的人文关怀,更尊重对其人权的保障,也更加注重对其心灵的改造。改造一个人的根本,在于改造其灵魂。但是,如何重塑服刑人员在狱中生活下去的信心和勇气,在他们心中建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救赎其灵魂,完善其人格,培养其正确的人生信念,对此要想从根本上去改造服刑人员,最好的方法还是“攻心”。 这也是我们监狱民警在管理、教育、感化、拯救服刑人员的过程中,最重要的一条。
2、思想决定行为,要想改变人的行为,首先要改变人的思想。
要想把服刑人员改造好,保证其重新步入社会后不再犯罪,只有在服刑人员的心里种下善良、守法的种子,让正确的思想在服刑人员的心里生根发芽,最终才能让其生出爱的果实,做出正确的行为。进而,才能让其为我们这个社会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发挥出他的正能量。
3、建立方式新颖,形式多样的教育改造模式并建立专业化严格考核机制
设立专门的出监监狱或出入监教育监区,专门负责对新犯或即将刑满释放人员开展出入监教育,警力的配置要充足、专业化程度要高、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以确保教育资源的相对丰富。要勇于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要用形式多样的教育手段,帮助新犯在心理上获得重生。此外,组织程序要规范,课程安排要合理,考核机制要严格。实施小班化教育,在司法部统编教材《入监教育》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补充安排监狱的自定课程,统筹安排课堂教育、队列训练、辅助教育、习艺教育,做到有序开展;再次,要制定详细的考核制度,严格考核,确保教育质量,每期新犯入监教育结束后,均有主管改造的监狱长及其相关科室人员,依据考核标准和流程进行考核验收,考核不合格的新犯,继续留监学习。
(二)教育改造服刑人员要始终坚持以文化教育为基础。
文化教育在教育改造服刑人员的工作中一直处于基础地位。身处当前,没有知识,在社会上可谓寸步难行,难以立足。对于身处监狱的在押服刑人员来说,他们同样渴望学习文化,在漫长的刑期中,通过学习不仅能够给他们带来心灵上的慰藉,还可以使其在学习中感悟人生,达到思过悔罪的目的。
1、以监区为单位,固定教育时间,采取面授的形式进行全员教育。通过干警面授的形式对服刑人员开展法律常识、认罪悔罪、公民道德、传统国学等课堂教育。比如:多地监狱开展的诵读“弟子规”等文化教育活动,其目的主要就是纠正其错误言行,以进一步增强其认罪悔罪意识,促使其养成正确的是人生观、道德观。
2、狱内教育科可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书报、工余时间积极主动的向在押服刑人员宣传党的现行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内外新闻事实;还可以定期组织收看由监狱录制的法制教育片并组织其学唱狱内歌曲,使服刑人员自觉地学习规范、遵守规范,自觉矫治思想顽疾。
3、监狱的各监区可以每周设立“活动日”,积极组织开展一些比如“感恩月”、“读书月”、“法在我身边”等这样一些演讲、比赛等系列思想教育活动,以增强在押服刑人员的“爱国主义精神、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自尊自立的高尚气节以及知荣明耻的道德观念;此外,还可以联合其他监区广泛开展足球、篮球联赛,文化月、自编自演文艺节目、监狱生活情景剧等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以在服刑人员的群体中起到转变其好逸恶劳思想,培养其积极向上生活习惯的良好效果,为其后回归社会走向新生打下良好基础。
4、坚持正规化课堂教学,实行严格的管理和考核制度,做到形式多样,点面结合,全面提升服刑人员文化知识结构。对全监服刑人员进行文化摸底,测查各监区服刑人员文化程度,建立服刑人员文化档案,因人施教,分别开设相关的学习培训班,同时积极鼓励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服刑人员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比如鼓励罪犯自学,参加电大、函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定期进行有组织、分班级的文化教学,提升服刑人员的文化知识;通过举办教学示范课、干警教师授课比武等活动,充分调动干警教师积极参与三课教学工作,提高课堂化教学的针对性、实效性;围绕司法部《教育改造纲要》,以服刑人员教育系列教材为主要内容,结合时事热点,遴选知识点,以知识小游戏等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提高其学习兴趣,使其牢固掌握文化知识。
(三)教育改造服刑人员要始终坚持以技术教育为手段。
俗话说浪子回头金不换,如何让服刑人员回到社会后“站得住、不回头”,是降低再犯罪率必须要直面的问题。那么如何进一步加强对罪犯的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怎样充分调动罪犯学习知识、学习技术的积极性,如何更好的提高罪犯回归社会后的就业谋生的能力,显然就成为了我们监狱方最亟待解决的问题。
1、多渠道,巧依托,全面推动服刑人员职业技能教育。科学选准服刑人员职业技能技术教育内容,合理设定习艺岗位应知应会的理论和操作技术;每周或每月定期进行缝纫班、烹饪班等各种不同的技能知识的教育教学;根据服刑人员的兴趣爱好,依托社会资源,筛选热门高端技能作为服刑人员培训技能科目,所有相关的培训费用均由监狱支付。各监狱要积极组织服刑人员进行技能培训,比如说这些年来,山东省监狱为提升服刑人员的职业技能教育水平,就积极引入社会教育资源,和济南技师学院合作成立了监狱学区,开办了电气工程、机械装配与维修、金属切削、计算机技术、市场营销等多个专业。不仅使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都能掌握一至两门技能,还为其回归就业打下了坚实基础。
2、监狱要在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和实效化的三课教育活动中,通过开展各种培训逐步提高服刑人员的职业技能素质和刑满释放后的谋生就业能力,促使其完成从“监狱人”到“社会人”的顺利转变,使其成为守法公民和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对减少重新犯罪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会起到积极深远的作用。
总之,新时期监狱要想进一步加强对罪犯的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充分调动罪犯学习知识、学习技术的积极性,提高罪犯回归社会后的就业谋生的能力,监狱就必须结合实际和监狱押犯结构特点,按照促进监狱发展生产和适应社会需要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刑人员技能培训,要有效搭建服刑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的平台,着力体现回归社会后的“学以致用”。同时,要充分激发服刑人员的学习兴趣,由服刑人员根据自身的爱好和择业意愿变“要我学”为“我要学”,使真正掌握到满刑后立身安家的本领。